某海上风电项目9-1陆上集控中心EPC总承包工程
- 2026-11-05
项目名称: 某海上风电项目9-1陆上集控中心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某海上风电项目9-1陆上集控中心EPC总承包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某海上风电项目9-1陆上集控中心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某海上风电项目9-1陆上集控中心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概况
中海油某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西侧海域,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0MW,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CZ9-1)装机容量600MW,设计安装60台单机容量为 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 海上升压站、8回66kV集电海缆、2 回220kV送出海缆,并与CZ9-2二期工程共建1座500kV陆上集控中心。本期工程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8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然后通过2回三芯3×1000mm2截面的220kV海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单回海缆长度约30.1km。陆上集控中心设500kV出线2回,1回接至500kV东方开关站,线路长约29km;1回接至CZ7 陆上集控中心(CZ7与CZ9集控站联络线) ,长约0.3km。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海南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项目所在地
海南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是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某海上风电项目9-1陆上集控中心EPC总承包工程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FW-GK-4694/01
发标日期
2026年11月0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计划倒送电日期:2027年10月31日具备倒送电条件;全容量并网时间:2027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监理或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CZ9-1项目一座集控中心陆地工程设计、采办、建造、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直至移交给招标人前的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标的,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照。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可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应可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可在/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xkz/qyaqscxkz.html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的工程内容分别提供上述资质证明文件。3.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的,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无合同签署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开关站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业绩(分别具有满足联合体投标中要求的1个设计业绩和1个施工业绩,也视为满足招标要求);(2)联合体投标的,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无合同签署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i)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开关站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项目总承包竣工验收业绩; ii)联合体成员(负责施工部分)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50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开关站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业绩。 (3)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工程内容(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或开关站工程)、工程类型(EPC工程项目总承包或设计或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及竣工验收材料。(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其他要求:a.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进行认定。b. 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成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工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c. 专业或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6)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技术支持方或其他关系方的。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的正文页和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母公司的,须提供母公司的单体报表,财务指标评审以单体报表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会计报表。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注:根据建办市〔2021〕5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承诺书;(3)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且由投标人缴纳。6.QHSE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且由投标人缴纳。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4.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中海油(东方)海上风电有限公司。5.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刚性时间节点,承包人应以此节点倒排工期、配置资源,因承包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验、消缺、并网手续配合等合同范围内工作,或未按监理人指令采取赶工措施)导致全容量并网节点延误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工期违约金:自全容量并网节点次日起,按合同价款的0.5‰/日向发包人支付工期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2)损失赔偿: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全容量并网节点并网的,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赶工与补救:出现全容量并网节点延误风险时,监理人有权指令承包人提交并实施赶工方案,赶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拒不赶工或赶工后仍无法满足节点的,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第三方介入、部分解除或全部解除合同等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北京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蓬莱苑南街1号院B座8楼
联 系 人:杨鸿瑞
电子邮箱:yanghr6@
邮 编:102211
联系电话:01089912559
异议受理人:戴明利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1084527960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gaoling@
投诉受理人:gaoling@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联 系 人:戴明利
电子邮箱:daiml2@
邮 编:100027
联系电话:0108452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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