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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AI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项目(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_北京招标采购

  • 2023-04-18

项目名称: 云AI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项目

项目编号: ZJZB-2022-20214

招标公司: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云AI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项目

项目地区: 北京 北京

招标公告名称: | 云AI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2-11-09 12: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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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11-10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2-11-15 17:30:00

终止: | 否 | |

云 AI 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云 AI 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项目 , (招标编号: ZJZB-2 ) ,招标人为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 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天翼终端有限公司为提高云 AI 摄像头产品的品牌自研能力,丰富产品线,支撑天翼看家、天翼云眼等业务发展需求,开展云 AI 摄像头产品项目自研建设,通过云 AI 摄像头产品项目的建设,力求打造新一代自研成熟产品。

1.2 招标内容:云 AI 摄像头硬件代工厂生产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服务期限:双方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1.4 规定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2% 的出厂利润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应提供 2020 年及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3 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自有品牌销售或代工摄像头(仅限于室内云台或室外云台或室外枪机或门铃或猫眼)产品的项目经验,且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框架协议下的订单金额总和)在 1000 万元及以上。

注:投标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或发票,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订单均视为同一个合同 ) 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业绩起始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产品经验的,不予认可。

2.1.5 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有生产设备证明材料等。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西环广场 T1-909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室(按到达顺序逐个发售,请轮候的购买人在休息区稍事等候,本项目亦可通过邮件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 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 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价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投标人承担。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

购买标书及开具标书费发票联系人:史旭( / , beijing@zjscs.com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 10 时 00 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西环广场 T1-909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 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ctsc-portal/ctscPortal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丰台区二环到三环丽泽商务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凤凰嘴街 1 号院 1 号楼 17 层 1 号院西环广场 T1-909 室

邮 编: /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刘宇 联 系 人:雷宇、刘科信、崔世杰、

卢华升、李会猛、王少蕊、佟彤

电 话:58505122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eiyu.gyl@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0016618

7.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leiyu.gyl@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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