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UIM卡产品(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遴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 2024-01-29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UIM卡产品(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遴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HQJSPC202302025849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
中标公司: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普通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电信 UIM卡产品(2023年) 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遴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 UIM卡产品(2023年) 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批遴选)(项目编号:HQJSPC202302025849)评选委员会按照 遴选 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 标包 1 普通卡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1420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 ,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 (含税): 141000000 元人 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4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二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 三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1410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三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 第 四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1400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 之日起 15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 四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5. 第 五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1400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五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参选情况 :
本 标包 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二、标包 2 消费级物联网卡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第一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852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 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 第二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84198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4 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二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 第 三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846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 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三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 第 四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840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 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 四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5. 第 五 中选候选人
( 1 ) 单位名称: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2 ) 参选总价(含税): 84000000元人民币;
( 3 ) 质量: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4 ) 工期(交货期):自双方确认采购订单之日起 15 天内;
( 5 ) 评审情况:本项目 2024年1月25日 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 7名。本项目共 6 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 五 ;
( 6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 7 ) 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参选情况 :
本 标包 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期: 20 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 24 年 2 月 1 日,共 3 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 遴选 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 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 .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 遴选 人 / 采购 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 .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 遴选 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仇一平,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陈国强,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 24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