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4年怀集-韶关-赣州等3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09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2024年怀集-韶关-赣州等3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59920001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电信2024年怀集-韶关-赣州等3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 2024 年怀集 - 韶关 - 赣州等 3 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59920001,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电信 2024 年怀集 - 韶关 - 赣州等 3 条干线光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包含中国电信怀集 - 韶关 - 赣州光缆建设工程、中国电信西安 - 合肥光缆建设工程和中国电信重庆 - 达州 - 武汉光缆建设工程,由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方共建,共划分 9 个标段,施工费(含综合赔补费)估算金额为 7805.38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中国电信初设批复投资 23090 万元人民币,中国电信施工费(含综合赔补费)估算金额为 5152.35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涉及的安全生产费及规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计列和支付。标段划分 情况具体如下:
标段
划分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估算施工费
(不含税)
估算综合赔补费
(不含税)
计划工期
质量标准要求
1
中国电信西安 - 合肥光缆建设工程
陕西(西安西咸云基地 - 陕豫省界)
866.86
( 656.75/73.11/137 )
508.90
( 362.05/61.89/84.96 )
365 日历日(含 90 日试运行期)
质量要求满足通信行业验收规范要求
2
河南(陕豫省界 - 信阳王岗站)
486.32
( 239.24/143.98/103.1 )
518.50
( 204.13/183.19/131.18 )
3
中国电信怀集 - 韶关 - 赣州光缆建设工程
广东段(怀集三斗 - 汕昆高速英德仙桥立交);江西段(粤赣省界 - 赣州)
666.36
( 551.33/0/115.03 )
292.46
( 214.33/0/78.13 )
4
中国电信西安 - 合肥光缆建设工程
河南、安徽(信阳王岗站 - 合肥大数据产业园)
534.13
( 355.21/104.26/74.66 )
374.12
( 147.29/132.18/94.65 )
5
中国电信怀集 - 韶关 - 赣州光缆建设工程
广东(汕昆高速英德仙桥立交 - 韶关 - 粤赣省界)
620.42
( 529.23/0/91.19 )
284.41
( 220.75/0/63.66 )
6
中国电信重庆 - 达州 - 武汉光缆建设工程
重庆(铜体河大桥(川渝界) - 楚阳隧道渝鄂界)
374.91
( 222.15/76.38/76.38 )
389.16
( 216.28/86.44/86.44 )
7
湖北(楚阳隧道渝鄂界 - 湖北荆门昱奎)
451.61
( 286.91/82.35/82.35 )
247.70
( 162.22/42.74/42.74 )
8
重庆、四川(科学城数据中心 - 铜体河大桥(川渝界))
296.90
( 194.28/51.31/51.31 )
301.32
( 181.46/59.93/59.93 )
9
湖北(湖北荆门昱奎 - 洪山枢纽)
377.14
( 267.8/109.34/0 )
214.16
( 140.94/73.22/0 )
合计
4674.65
( 3302.90/640.73/731.02 )
3130.73
( 1849.45/639.59/641.69 )
/
/
注:估算施工费及估算综合赔补费括号外金额为电信、移动、联通合计金额,括号内为参建各方的分摊金额,依次为电信、移动、联通,分摊比例按共建协议内的原则分摊。应用招标后结果,参建各方依据相关协议与中标单位签订对应合同。
注:最终的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以批准的工程设计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计划工期: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划分为 9 个标段,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
本次施工招标项目限中 1 个标段,当投标人综合排名第一的标段数量超过 1 个时,将按标段顺序,推荐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按照上述原则,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同一标段有效投标人均被推荐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继续按照综合排名推荐第 1 至 3 名为中标候选人。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施工费:各标段以《信息通 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信部规〔 2016 〕 451 号)中的相关规定为基础按折扣报价,设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80% ;
综合赔补费:各标段以初步设计批复后的估算综合赔补费为基础按折扣报价,设综合赔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90% 。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2.2.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注: 2.2.2 中涉及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处在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2020 〕 94 号》方案,过渡期内相对应的新旧资质均有效(例原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与新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同等认可)。
2.3 企业业绩要求:
( 1 )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初验或终验日期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相关证明文件;
( 2 )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数量不少于 3 个;
( 3 )所提供的光缆线路工程类的企业合格业绩须为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或者长度不少于 80 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 50 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施工业绩。
注 1 :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为合同关键页、初验或终验报告 、发票 等,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和标的额、合同清单等。 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均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如合同中无路由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工程应提供能证明路由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提供框架协议或订单的,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协议,业绩数量以订单为准。
注 2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除需提供注 1 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2.4 人员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A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B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 人 (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少于 1 人 (各标段人员不得复用) ;
( 2 )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截止时间,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 3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初验或终验日期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 2 个项目立项的建设规模为跨省或者长度不少于 80 公里的跨本地网光缆线路工程或者长度不少于 50 公里的国际光缆线路工程(国际段或国内延伸段均可)施工业绩;
注 1 :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及项目组成员页、初验或终验报告 、发票等。 如果提供的合同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须同时提供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的盖章证明文件,用于证明项目负责人是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若为单项合同,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若为框架协议,则该协议下所提供的订单,均应提供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发票均须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如合同中无路由长度时,非省际或国际工程应提供能证明路由长度的立项批复文件等证明。如提供框架协议或订单的,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协议,业绩数量以订单为准。
注 2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国际光缆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文件涉及外文的,除需提供注 1 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并由工程建设单位等建设管理方对翻译件盖章确认。
( 4 )各标段须提供登高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 1 人(操作项目限“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专业),电工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 1 人,均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2.5 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 版)的通知》(中国电信〔 2023 〕 210 号)《中国电信通信工程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2023 版)》(中国电信〔 2023 〕 151 号)及《关于加强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的通知》(中国电信〔 2023 〕 48 号)的管理制度。
2.6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6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7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 24 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 18 )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 / 段或未划分标包 /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 / 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 19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存在上述 2.6 、 2.7 、 2.8 情形的自拟承诺函以及提供遵守上述 2.5 的格式承诺函。
2.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 年 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6 日 09 时 00 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500 号 21 楼
邮 编: 100032
邮 编: 200050
联 系 人:赵阳
联 系 人:李星月、王仲钰、梁梦琪、王鑫铭、江诚浩、李劲波、赵沛通、朱雪青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ao_yang@c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wangzhongyu_1.sh@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602811158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