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 2024-10-13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TS241102-033011
招标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伴热系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工程建设公司电伴热系统(招标编号:NTS241102-03301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伴热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电伴热系统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份本品牌在国内石油化工装置中电伴热单体合同大于300万元以上的业绩,并且附签署的相关合同文本证明材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如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授权要求如下。a)投标人必须具有制造商在固定大区内长期固定代理授权书。b)授权渠道: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必须为投标的产品的制造商工厂或该产品的最高销售授权机构负责人直接签署出具的授权,如果是制造商主管销售负责人授权证书,则签字链条必须是完整的。c)授权时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截止日期需覆盖项目建设周期。d)授权范围:投标人所提供的授权证书覆盖范围不允许仅限定为单个项目、装置、某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如河北省、北京市等)、中石化某企业。授权大区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次投标项目建设地所在地区或北京,授权产品范围必须包含覆盖本投标物资。 (2)投标商在技术响应文件中应对技术文件及各附件文件内容中的★号项的条款进行直接且实质性的响应,若有一项不满足的★号项条款则否决投标;若有五项不满足▲的条款则否决投标。 (3)电伴热系统电控箱应配置T1 试验浪涌保护器,采用L-PE, N-PE 保护模式,浪涌保护器应配置与自身同品牌的后备保护装置。技术要求:Iimp≥12.5kA(10/350μs),保护水平:Up≤2.5kV,相应时间:TA≤25ns。浪涌保护器应取得标准符合性论证,具有国家气象局下属防雷中心防雷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取得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尚在有效期内的中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防雷防静电检测中心符合性认证,视同有效)。 (4)电伴热系统的安装环境为爆炸性环境(气体+粉尘),电控箱、接线盒、RTD 等的防爆等级要求不低于Ex db (eb) IIB T4 Gb+Ex tb IIIB T85℃ Db。所有电伴热系统电控箱、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防腐等级应不低于WF2。卖方应提供现场电控箱、接线盒、伴热电缆等所有防爆产品的有效的国家强制性产品CCC 认证证书、防爆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口的防爆产品应有有效的ATEX 认证证书、进口关税证明。 (5)提供防爆配电箱型式试验报告、防爆合格证、CCC 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0月13日12时0分 至 2024年10月18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丁尚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5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6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涌 联系人: 丁尚东
电 话: 010-84875067 电 话: 022-58068992
电子邮件: wangyong2.sei@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dingsd@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