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2024-11-25
项目名称: 北京市关于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ZJ2024BJ1006145
招标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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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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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参考价格 4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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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分类 其他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
报名起止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11时10分 至 2024年11月27日 17时00分
联系人 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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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ZJ2024BJ1006145
项目名称 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0.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9层1单元9-01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 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投标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及《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发至 查看完整信息@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
2、采购人收到参选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下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交停车发〔 2021〕19号)相关工作要求,缴费期内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第10天,对“北京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缴费提示短信;在补缴期第10天,对“北京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催缴短信。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信息通道的信息流量统计使用权限。
项目编号 ZJ2024BJ1006145 项目名称 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0.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9层1单元9-01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 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1、投标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及《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发至 查看完整信息@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
2、采购人收到参选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下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交停车发〔 2021〕19号)相关工作要求,缴费期内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第10天,对“北京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缴费提示短信;在补缴期第10天,对“北京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催缴短信。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信息通道的信息流量统计使用权限。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里领取登记表.docx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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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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