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防护卫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2-24
项目名称: 防疫防护卫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5-JJ01-W1004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疫防护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J01-W100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及标的名称
性质
计量
单位
最高限价总价(元)
备注
防疫防护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5,196,580.00
供应商分项报价不能超分项限价,如供应商分项报价超过分项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1
过滤口罩
▲
只
3,444,280.00
2
防护口罩
▲
只
1,752,300.00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3. 本项目为具有预先采购性质的带量集采采购项目 , 采购结果有效期为 2 年 , 采购数量为模拟量 , 最终实际总成交数量与模拟量相比具有浮动性。供应商中标后签订预约合同一份 , 采购单位根据使用单位的需求情况与中标人分批次组织签订生产合同。
注: ▲ 为核心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442,600.00元,伍佰肆拾肆万贰仟陆佰元整
采购包1:5,442,600.00元,伍佰肆拾肆万贰仟陆佰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5,196,580.00 元,伍佰壹拾玖万陆仟伍佰捌拾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生产型企业界定标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一类该包相近产品类别或具备生产能力的承诺。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 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IP地址: /)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本公告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中, “ (九)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 与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不一致,以第八项为准。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妍如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移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妍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晓露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