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2025-03-01
项目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司: 北京京石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标的基本信息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二次招标)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B23研发设计用地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8】3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京石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石景山区石景山园北Ⅰ区1605-651地块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3805.5平方米
2.3 计划投资总额 1692.940047 (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 包括绿化工程、庭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2.6 划分标段的说明 /
2.7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申请人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3.3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 1000 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 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须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8其他要求: /
3.9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申请人信誉要求
申请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其他信誉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20日17时00分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3月27日17时00分 ,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回执。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京石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中区11号三层309号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5号院1号楼15层1501
联 系 人: 李秀芬 联 系 人 : 张建军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
日期: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