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03-31
项目名称: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2025022439459689
招标公司: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公司: 北京中榕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开元浩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招标编号: 202502243945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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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2025022439459689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分标编号
包号
项目单位
分标名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排序
投标报价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交货期
资格能力
评标情况
9011002
包 01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服务
北京京南亚之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1
24.220725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1002
包 02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服务
智慧行(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1
74.8395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1002
包 03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服务
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1
3.32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3004-007
包 13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其他设备维保
许昌智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0.0049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3004-007
包 14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其他设备维保
重庆新启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0.004876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3004-001
包 15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安防设施设备
北京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
1.3308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3004-001
包 16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非电网设备维保 - 安防设施设备
北京开元浩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
1.359768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2022-005
包 17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工程 - 咨询服务
北京中榕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
76.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12002-009
包 18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服务 - 印刷服务
北京市圣德通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1
0.134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03002
包 19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重庆新启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4.20294 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9003002
包 20
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重庆新启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96.5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合排序第一名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异议人的名称;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 )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邮箱: zhaobiao6@heesc.com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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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联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