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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 2025-06-07

项目名称: 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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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名称: 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

1.2 采购人 : 清能低碳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 目标公司 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 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年1月,位于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志伟 。 俞垛镇 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由 泰州祥泰新能源有限 公司开发,位于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 。项目于 2022年取得建设指标,2024年3月19日完成备案 ,总 备案 容量 100 MW (直流侧 装机容量 122 MW p) 。项目于 2024 年 3 月开工,配套建设 220 千伏升压站 1座、箱变、场内输变电线路、检修道路及储能设施等,于 2025 年 5 月全容量并网。 现 拟 以清能低碳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为主体收购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以实现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实际拥有目标项目。

采购人拟收购目标公司 100%股权以获取 以上 项目 ,现需委托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对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的净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相应资产评估报告,以满足 采购人的 收购需求。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 一家

£ 家,成交份额: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采购人委托的服务为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服务,根据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对目标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为采购人股权收购事项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 服务期限: 暂定为 40 日历天,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股权交割完毕,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2.4 服务地点 : 湖北武汉、江苏泰州等地 ;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相应法律地位;

3.1.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备案并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且 必须 为湖北联投审计、评估类中介机构备选库内 评估机构 ;

3.1.3 财务要求 : 供 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 (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 3 年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5月31 日,以 合同签订日 完成过 一 项类似 项目 业绩 (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股权类收并购 业绩 ) ;

3.1.5 信誉要求 :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 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资产评估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资产评估经验。项目组其他成员也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资产评估的各项任务;

3.1.7 其他要求 :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http:// )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6 月 07 日至 2025 年 06 月 08 日 17 : 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 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 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2本次采购主体为 清能低碳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合同签约主体为 清能低碳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重庆西南分公司 ,报告成果文件出具对象为 清能低碳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或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重庆西南分公司。 最终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

7.3评审 开始时间: 2025 年 06 月 1 2 日 16 时 30 分。

7.4评审 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 70号小南海花园商业二楼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清能低碳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 70号小南海花园商业二楼

联 系 人: 骆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06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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