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2025年民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 2025-06-12

项目名称: “2025年民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公司: 北京市民政局

采购标的物: 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免费查看原文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我单位受北京市民政局委托,现将“2025年民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公示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1 北京市民政局 2025年民政绩效管理服务 第一包: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拟委托开展绩效目标审核、重点项目(政策)部门评价、成本绩效分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事务性工作。采购包预算金额53.26万元。

第二包: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拟委托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及重点绩效评价、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及重点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事务性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48.68万元。

采购需求和评价标准内容详见附件 101.94

1、本公示在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 3号楼9层

联系方式:贾洋、王秋凌,查看完整信息

北京汇诚金桥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2日

附件:

采购需求

第1包:民政绩效管理服务(第 1 包)

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拟委托开展绩效目标审核、重点项目(政策)部门评价、成本绩效分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事务性工作。

根据《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制定本项目具体需求:

一、工作内容、数量(数量为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数量预估,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及交付成果

序号 分项名称 内容及要求 采购数量 单项工作最高限价 交付成果

1 绩效目标审核 根据《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按照“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互匹配”的原则,协助对当年部门和转移支付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通过查阅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及访谈沟通,对项目绩效目标提出意见,并反馈项目处室(单位)修改,直至达到市财政局审核标准。 约100个 1000元 局预算编制任务下达,项目处室(单位)提交目标表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绩效目标表》修订后电子版1套。

2 重点项目(政策)部门评价 根据《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优先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等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邀请人大代表、业界专家等参与评价,并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结合专家组意见,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符合市财政局要求,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价组织实施、评价结论及具体分析、问题和建议等,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 约4个 56200元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盖章扫描件1份。

3 成本绩效分析 按照市财政要求,配合对1-2个体现部门核心业务特点,资金量较大,跨部门、跨层级、跨年度的延续性项目(政策)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通过调阅资料、项目实施主体现场座谈、项目地现场勘察等方式,对近三年项目(政策)成本及绩效实现情况的对比,分析成本构成、成本变化及影响因素、成本优化措施和定额标准等,形成定额成本及绩效指标体系,成本绩效分析应严格依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开展,最终依据专家意见形成成本绩效分析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成本和绩效分析、问题和建议等。报告字数不低于8000字。 1项 157800元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成本绩效分析报告》盖章纸质版1份。

4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围绕“年度预算执行、整体绩效目标实现和预算管理”等内容,对部门整体目标资料、预算资料、管理资料、绩效资料等进行调阅,对照计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部门产出完成情况,效果完成情况,财务、资产、绩效和资金管理情况,若资料无法充分满足评价需要,进一步对业务处室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对重点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核实,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对照市财政局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部门绩效评分,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报告不低于7000字。 1项 50000元 任务下达后45个工作日内,提交《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盖章纸质版1份。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工作开展标准及时限要求:除上述要求外,严格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最新的相应标准及规范的,以最新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制定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具体项目方案并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力量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项目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一定数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等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担任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负责人职务的经验,具有完成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如需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开展情况,若需供应商委派工作人员至项目现场驻场服务,供应商有义务选派具备相应专业能力与资质的人员入驻现场,应要求驻场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管理要求。供应商在驻场人员进场前,应针对项目特点、采购人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要求以及可能涉及的专业技术操作等方面,对驻场人员开展全面且系统的培训。

(三)供应商应有充裕的专家人才资源(至少提供10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财务、业务管理等领域专家),能够召集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开展相关工作,邀请相关专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支付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法定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

(二)合同项目全部完成,供应商交付全部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法定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尾款。

(三)采购人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供应商,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供应商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

(四)付款方式:电汇。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服务地点:北京市民政局。

五、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1.合同执行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验收材料和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单;2.采购人根据履约验收单对供应商提供资料进行验收;3.采购人确认验收结果;

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交付成果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等;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及项目需求书要求。

评审 标准

第1包:民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第 1 包)

序号 评分因素 评价指标和分值

1 商务

(15分) 企业业绩及经验 15分 从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绩效管理)项目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附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服务内容相关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磋商小组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利)

2 技术方案

(52分) 项目分析、需求理解和重难点分析 6分 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分析项目需求特点,结合自身现有条件,清晰阐述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阐述以及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的分析。

(1)理解分析全面清晰透彻,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深入解析,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强,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准确的,得6分;

(2)理解分析较为全面清晰,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解析较为深入,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强,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较准确的,得4分;

(3)理解分析基本清晰,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解析一般,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一般,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基本准确,得2分;

(4)理解分析模糊,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解析粗糙,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差,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不准确的,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绩效目标审核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绩效目标审核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计划安排合理、目标明确,能够高度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程序清晰、可执行性强: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计划安排较合理、目标较明确,能够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程序较清晰、可执行性较强: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计划安排合理性一般、目标基本明确,基本能够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程序清晰度、可执行性一般:6分;

●方案有所欠缺,计划安排合理性较差、目标稍显模糊,无法完全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程序清晰度、可执行性较差:4分;

●方案不完整,计划安排不合理、目标不明确,无法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程序清晰度、可执行性差: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重点项目(政策)部门评价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重点项目(政策)部门评价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计划安排合理、目标明确,能够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评价程序清晰、可执行性强: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计划安排较合理、目标较明确,能够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评价程序较清晰、可执行性较强: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计划安排合理性一般、目标基本明确,基本能够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评价程序清晰度、可执行性一般:6分;

●方案有所欠缺,计划安排合理性较差、目标稍显模糊,无法完全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评价程序清晰度、可执行性较差:4分;

●方案不完整,计划安排不合理、目标不明确,无法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评价程序清晰度、可执行性差: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成本绩效分析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成本绩效分析方案。

●方案完整、数据汇总全面及时、分析评估准确率高,针对性、客观性强,报告送达及时,符合采购需求:10分;

●方案较完整、数据汇总较全面及时、分析评估准确率较高,针对性、客观性较强,报告送达较及时,较符合采购需求:8分;

●方案基本完整、数据汇总基本全面及时、分析评估准确率一般无重大差错,针对性、客观性一般,报告送达基本及时,基本符合采购需求:6分;

●方案完整性较差、数据汇总不全面或有延迟、分析评估准确率较低,针对性、客观性较差,报告送达不够及时,与采购需求有偏差:4分;

●方案不完整、数据汇总不全面或滞后、分析评估准确率低,针对性、客观性差,报告送达不及时,与采购需求有较大偏差: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对评价部门职能、岗位配置和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梳理建设、制度建立明确严谨,可执行性、客观性强: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对评价部门职能、岗位配置和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梳理建设、制度建立较明确较严谨,可执行性、客观性较强: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对评价部门职能、岗位配置和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梳理建设、制度建立严谨性一般,可执行性、客观性一般:6分;

●方案完整度较差,对评价部门职能、岗位配置和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梳理建设、制度建立严谨性较差,可执行性、客观性较差:4分;

●方案完整度差,部门职能、岗位配置和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的梳理建设、制度建立不明确不严谨,可执行性、客观性差: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项目执行保障方案 6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执行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进度计划、保密方案、服务承诺等。

●方案内容完整、流程规范、对各项要求详细响应、合理先进、可行性强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6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流程较规范、合理先进性一般、可行性较强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4分;

●方案内容一般、合理先进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部分贴合本项目需求得2分;

●方案内容有较大缺陷、流程不规范、合理性、可行性差:得1分;

●方案内容不可行、不合理,或未单独提供方案不得分。

3 拟投入团队(23分) 项目实施团队 10分 1、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简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近5年在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下所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页(可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职称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分 2、项目团队

①综合考虑供应商组建的项目团队情况。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充足、架构合理、分工明确、资质齐全、相关经验丰富的,得5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勉强满足需求、架构合理性较欠缺、人员分工和资质普通、有一定经验的,得3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明显不足、架构合理性较差、人员分工和资质较差、经验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②拟派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有10人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6-9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3-5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2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团队人员信息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分 3、专家库

①综合考察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拟使用专家库组成情况。

●专家库成员资历丰富、数量充足,完全满足项目需求:3分;

●专家库成员资历较为丰富、数量较为充足,满足项目需求:2分;

●专家库成员资历、数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②提供10名(含)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得2分。

(注:提供专家人员信息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报价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注: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

合计100分

采购需求

第2包:民政绩效管理服务(第 2 包)

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局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成本”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拟委托开展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及重点绩效评价、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及重点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事务性工作。

根据《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制定本项目具体需求:

一、工作内容、数量(数量为根据以前年度项目数量预估,具体工作量据实结算)及交付成果

序号 分项名称 内容及要求 采购数量 单项工作最高限价 交付成果

1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及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中央及北京市关于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协助对16区及相关市级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类专项(覆盖规定方向)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汇总有关情况。 1项 54400元 任务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自评结果复核审核记录1份,市级部门及各区修改确认后自评报告盖章扫描件1份,绩效指标汇总表1份,重点核查评价报告盖章纸质版1份。

在协助开展全覆盖资料审核基础上,根据各区的绩效自评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选取3-5个区进行绩效评价,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组织实施、评价结论、问题和建议等。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 1项 154000元

2 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及重点绩效评价 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要求,对16区及相关市级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类专项(覆盖规定方向)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结果复核,汇总有关情况。 1项 118400元 任务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自评结果复核审核记录1份,市级部门及各区修改确认后自评报告盖章扫描件1份,绩效指标汇总表1份,重点核查评价报告盖章纸质版1份。

在协助开展全覆盖资料审核基础上,根据各区的绩效自评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选取3-5个区进行绩效评价,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包括基本情况、组织实施、评价结论、问题和建议等,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 1项 160000元

二、工作要求

(一)相关工作开展标准及时限要求:除上述要求外,严格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北京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最新的相应标准及规范的,以最新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北京市财政局要求,制定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具体项目方案并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供应商应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力量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与本项目工作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具有一定数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等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担任过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负责人职务的经验,具有完成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合同履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如需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开展情况,若需供应商委派工作人员至项目现场驻场服务,供应商有义务选派具备相应专业能力与资质的人员入驻现场,应要求驻场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管理要求。供应商在驻场人员进场前,应针对项目特点、采购人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要求以及可能涉及的专业技术操作等方面,对驻场人员开展全面且系统的培训。

(三)供应商应有充裕的专家人才资源(至少提供10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财务、业务管理等领域专家),能够召集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开展相关工作,邀请相关专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支付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法定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

(二)合同项目全部完成,供应商交付全部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法定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尾款。

(三)采购人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采购人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供应商,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供应商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

(四)付款方式:电汇。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服务地点:北京市民政局。

五、验收

验收主体:采购人;

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

验收程序:1.合同执行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验收材料和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单;2.采购人根据履约验收单对供应商提供资料进行验收;3.采购人确认验收结果;

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交付成果数量、质量、完成时间等;

验收标准:达到合同及项目需求书要求。

评审 标准

第2包:民政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第 2 包)

序号 评分因素 评价指标和分值

1 商务

(15分) 企业业绩及经验 15分 从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绩效管理)项目业绩(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附合同首页、合同关键页、服务内容相关页、合同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磋商小组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利)

2 技术方案

(52分) 项目分析、需求理解和重难点分析 6分 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分析项目需求特点,结合自身现有条件,清晰阐述针对本项目所涉及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阐述以及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的分析。

●理解分析全面清晰透彻,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深入解析,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强,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准确的,得6分;

●理解分析较为全面清晰,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解析较为深入,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较强,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较准确的,得4分;

●理解分析基本清晰,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解析一般,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一般,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基本准确,得2分;

●理解分析模糊,对工作开展的重难点解析粗糙,解决方案针对性、合理性、操作性差,对项目背景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等情况定位不准确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自评模式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强,成果文件汇总及时: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自评模式较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有效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强,成果文件汇总较及时: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自评模式基本完善,评价形式基本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一般,成果文件汇总基本及时:6分;

●方案完整度较差,自评模式有所欠缺,评价形式能够结合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差,成果文件汇总滞后:4分;

●方案完整度差,自评模式欠缺较多,评价形式只结合少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差,成果文件汇总不及时: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自评模式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强,成果文件汇总及时: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自评模式较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有效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强,成果文件汇总较及时: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自评模式基本完善,评价形式基本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一般,成果文件汇总基本及时:6分;

●方案完整度较差,自评模式有所欠缺,评价形式能够结合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差,成果文件汇总滞后:4分;

●方案完整度差,自评模式欠缺较多,评价形式只结合少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差,成果文件汇总不及时: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复核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评价模式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强,成果文件汇总及时,符合采购需求: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评价模式较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有效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强,成果文件汇总较及时,较符合采购需求: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评价模式基本完善,评价形式基本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一般,成果文件汇总基本及时,基本符合采购需求:6分;

●方案完整度较差,评价模式有所欠缺,评价形式能够结合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差,成果文件汇总滞后,与采购需求有偏差:4分;

●方案完整度差,评价模式欠缺较多,评价形式只结合少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差,成果文件汇总不及时,与采购需求有较大偏差: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方案 10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方案。

●方案完整度高,评价模式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强,成果文件汇总及时,符合采购需求:10分;

●方案完整度较高,评价模式较完善先进,评价形式能够有效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强,成果文件汇总较及时,较符合采购需求:8分;

●方案完整度一般,评价模式基本完善,评价形式基本能够结合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一般,成果文件汇总基本及时,基本符合采购需求:6分;

●方案完整度较差,评价模式有所欠缺,评价形式能够结合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较差,成果文件汇总滞后,与采购需求有偏差:4分;

●方案完整度差,评价模式欠缺较多,评价形式只结合少部分实际情况,评价程序的科学性、针对性、严谨性、可执行性差,成果文件汇总不及时,与采购需求有较大偏差:2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项目执行保障方案 6分 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执行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障、进度计划、保密方案、服务承诺等。

●方案内容完整、流程规范、对各项要求详细响应、合理先进、可行性强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6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流程较规范、合理先进性一般、可行性较强且贴合本项目需求得4分;

●方案内容一般、合理先进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部分贴合本项目需求得2分;

●方案内容有较大缺陷、流程不规范、合理性、可行性差:得1分;

●方案内容不可行、不合理,或未单独提供方案不得分。

3 拟投入团队(23分) 项目实施团队 10分 1、项目负责人

①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简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近5年在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下所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合同相关部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页(可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注册会计师或高级职称得3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分 2、项目团队

①综合考虑供应商组建的项目团队情况。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充足、架构合理、分工明确、资质齐全、相关经验丰富的,得5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勉强满足需求、架构合理性较欠缺、人员分工和资质普通、有一定经验的,得3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明显不足、架构合理性较差、人员分工和资质较差、经验欠缺的,得1分;

未提供的,得0分。

②拟派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有10人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6-9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3-5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2人以下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提供团队人员信息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分 4、专家库

①综合考察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拟使用专家库组成情况。

●专家库成员资历丰富、数量充足,完全满足项目需求:3分;

●专家库成员资历较为丰富、数量较为充足,满足项目需求:2分;

●专家库成员资历、数量基本满足项目需求:1分;

●未提供相关材料:0分。

②提供10名(含)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得2分。

(注:提供专家人员信息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报价

(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注: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

合计100分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