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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勘探院2025年实验气体供应框架协议

  • 2025-06-18

项目名称: 勘探院2025年实验气体供应框架协议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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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勘探院2025年实验气体供应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 1、2025年,勘探院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年度使用计划已由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汇总完成,详见《危险化学品年度使用计划表》,其中,实验用气体包括高纯氮、高纯氢、高纯氩、高纯氦、高纯二氧化碳、混合气等,详见《2025年实验气体采购清单》,预算120万元。随着勘探院实验用气体需求量的逐年增加,在领用、采购等管理实施阶段面临着诸多挑战,涉及部门多、人员多、申请频次高、用量大。2025年大集中ERP系统正式切换上线,为了体现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避免重复的询价、比价、议价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配送的时效性,拟与2家专业气体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本项目采取公开谈判方式,与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协议中应确定气体供应单价,签订总金额120万元,其中第一名金额75万元,第二名金额45万元。据实结算,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由各研究所课题经费支出。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3、项目承办人:郑国震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供货要求:4.1、供应商具备《2025年实验气体采购清单》中所有实验用气体的供货能力,所供实验用气体符合用户的需求和要求,提供稳定和高质量的实验用气体服务。4.2、供应的气体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最新版本标准和规范。4.3、供应商确保供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4.4、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供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4.5、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在设备故障和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的响应和处理。4.6、供应商应制定并实施供应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4.7、供应商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气体泄露和污染。

项目单位: 勘探开发研究院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第三方提供运输的,须提供合作证明及第三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2、其他要求:(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2)投标人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使用需求(详见《2025年实验气体采购清单》),须有能力完成招标标的物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并承诺保证供货质量。(二)特别提示: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通报处于被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10、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13、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4、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邮件报名获取。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按附件填写《供应商报名表》后,将原件以扫描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li.gwdc@,请发送邮箱后再次致电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谈判文件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按照要求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逾期不予受理。售价:¥0.0 元(人民币)

项目单位联系人: 郑国震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59286279

其他: 本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潜在谈判供应商若在其他发布媒体上看到本公告,其有义务自行核实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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