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翼康2025-2026年员工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7-02
项目名称: 中电信翼康2025-2026年员工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电信翼康2025-2026年员工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翼康 2025-2026 年员工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ZJZB-2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为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员工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拟投保人数 155 人;被保险人男女比例约 4:1 ,平均年龄 31 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 1 ) 意外伤害险
项目
保额
意外险
意外身故保险金
20 万元
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障
2 万
意外住院津贴
100 元 / 天
疾病身故
10 万
重疾
1000 元
交通意外
飞机意外身故、伤残
100 万元
火车轮船意外身故、伤残
50 万元
营运汽车意外身故、伤残(扩展自驾)
30 万元
( 2 )医疗险
项目
保险金额
免赔条件
赔付比例
门、急诊医疗保障
2 万
0 免赔
95%
住院
5 万
0 免赔
95%
女性生育责任
0.5 万
0 免赔
100%
( 3 )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
项目
①门急诊医疗保障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门诊或急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住院医疗保障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③特定医疗保障金:在线上线下药店及医疗机构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体检、齿科类服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④健康管理服务保障金:在健康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的健康管理服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⑤健康直付服务:委托人可在受托人合作的健康委托业务直付服务医疗机构范围内享受医疗费用的直付服务。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药店、医院、诊所、体检中心、卫生院等,直付范围包括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体检服务、齿科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采购执行上限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税),意外伤害险最高响应限价为 100 元 / 人 / 年(含税)、医疗险最高响应限价为 1030 元 / 人 / 年(含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预估 6000 元 / 人 / 年(含税))管理费率最高响应限价为 1% ,响应报价高于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需具有至少 1 个企业付费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或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等保障期限非终身的保险产品类似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 1 )如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签章页等)及对应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2 )如提供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签章页等)及对应订单及发票,时间以框架合同签订为准(如框架合同无法体现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
( 3 )如提供投保单或保险单,应体现投保单位名称、生效时间、投保险种等内容及对应发票,时间以投保单或保险单生效时间为准。
证明文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7 月 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7 日 12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5.2 电子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 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19 号 10 层 1001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赫老师
电 话: /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 2 号楼天银大厦 A 西座 10 层
邮编: 100033
项目联系人:林则聪、刘科信、贾晓芳、佟彤、蓝唯元、许晴晴
项目联系人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林则聪)
电子邮件: linzecong@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查看完整信息5207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