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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建筑彩钢板消隐改造项目(项目评审)

  • 2025-08-20

项目名称: 大兴区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建筑彩钢板消隐改造项目(项目评审)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2633

招标公司: 大兴区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采购标的物: 建筑彩钢板消隐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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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2633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建筑彩钢板消隐改造项目(项目评审)

所需服务 造价咨询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9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②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③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评审)项目经验。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等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 。

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

(1)提供时间: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纸质盖章版工程评审报告 3份,电子版工程造价咨询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概况、评审内容、评审依据、评审意见等 。

(2)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规定 。

3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北京市及行业通用且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2633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建筑彩钢板消隐改造项目(项目评审)

所需服务 造价咨询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大兴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9号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内容完成

资质(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②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③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评审)项目经验。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等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 。

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

(1)提供时间: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纸质盖章版工程评审报告 3份,电子版工程造价咨询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概况、评审内容、评审依据、评审意见等 。

(2)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规定 。

3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北京市及行业通用且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01053868260

公司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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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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