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南航城2号楼一层西北侧部分场地公开招租公告
- 2025-08-26
项目名称: 大兴南航城2号楼一层西北侧部分场地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大兴南航城 2号楼一层西北侧
部分场地公开招租公告
一、 招 租 邀请函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将对大兴南航城 2号楼一层西北侧部分场地进行招租,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承租的公司参加。本次招租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租工作。请有意向参加的公司认真阅读本公告,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租赁资产的概况
( 一) 标的物信息
1.坐落 位置: 大兴 南航城 2号楼一层 西北侧(位于北京大兴机场北侧 900 米)。
2.租赁 面积: 80.9平方米 。
3. 产权说明: 截止公告发布日该房屋暂未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 , 但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 产权归属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 。
4.出租方资产执管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5.房屋出租用途:为满足空勤人员配套服务。
6.装修水平:室内为中等装修,地面为地面,内墙为乳胶漆,格栅吊顶。
( 二) 招租信息
1.租赁用途
满足 空勤人员配套需求,具有南航城业态资源互补优势,如 经营免税化妆品零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禁止从事餐饮、 超市 等业态。
2.租期及 装修优惠 期
租期: 3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 , 3年内租金价格不变 );
装修优惠 期: 1个月(用于装修及筹备 、 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装修优惠 期内不收取租金,但需缴纳物业费及其他费用)。
承租方如果在租赁履约时间不足 3年的情况下提前退租,则承租方已享受的1个月装修优惠期要向出租方补缴。
3.租金 、 押金 及支付方式
招租底价: 3.6元/平方米/天(含税),最终成交价格以按照评审办法确定的承租人报价为准;
支付方式:按季预付 租金及相关费用 ,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
房屋租赁押金: 3个月租金。
4.关于租赁资产的物业管理及能源收费标准:物业费12.51元/平米/月,水费11.11 元/立方米,电费1 元/度(商业用电标准),采暖费43 元/平方米/采暖季(采暖季收取)。 按承租平米数收取。 水电费用需按国家电网、自来水公司实际应交金额缴纳,由出租方代为收取。
5 .修缮改造要求
承租人可进行内部装修,但不得改动建筑主体结构及外立面;
改造方案需提前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审批 。
6 .转租及再租约定
禁止转租、分租或改变用途,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收回房产。
7.底商:可注册。
8.承租人要求:法人或法人授权人。
9.项目联系人:王女士查看完整信息
三、出租条件与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条件
(一)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二)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物业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网络服务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租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网络通信由承租方自行联系运营商办理,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必要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的计量:由承租方负责安装独立计量表, 每季度结算支付一次。
(三)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用于任何形式的金融衍生品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交易。
(四)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允许(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装修改造申请。承租方有装修改造需求的,应在装修前15日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提交装修押金。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完成后,出租方应参与验收环节。装修押金标准:租户装修改造合同金额的5%,最低一万元,最高不超50万元。
2.装修报建审批。承租方有装修改造需求的,应按规定自行履行必要的报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卫生、环保、户外广告等。报建程序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五)与出租相关的其他事项披露及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本次出租标的资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承租方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前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资产的现状承租 。
按相关要求自行办妥实现租赁房屋租赁用途的全部审批手续 , 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卫生、经营许可、 消防、环保、 装修改造等。
自行承担因 房屋现状 可能造成办理 上述审批手续出现 障碍或 承租场地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风险。
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资产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为由主张解除不动产租赁协议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2 .我方可以配合协调政府部门为承租人开具办理营业执照所必须的“住所证明”文件,但预计耗时15天左右; 承 租人承租房屋后, 若 需要利用租赁房屋 设立公司并 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的 ,承租人应向我方提供对新注册公司或新公司发起人 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
3.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项目前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我方在南航采购招标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即为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期。踏勘预约时间:项目公告期间的工作日(9:30-11:30,14:00-16:00)。踏勘预约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具体踏勘时间由联系人通知并组织意向承租方进行现场踏勘。
5.意向承租方需在实地踏勘出租标的资产的基础上,制作承租后的运营管理方案,该方案作为承租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未能按时提交运营管理方案的将被视为无效承租申请。
6.承租人如需要悬挂其经营品牌LOGO,需要提前将效果图方案报我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悬挂。我方不承诺承租人一定可以悬挂品牌LOGO;
7.出租期内,如若承租方出现违反安全责任义务、消防责任义务、日常维护修缮义务,并且拒不整改或租赁期内多次触发的,出租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每次违约行为应承担定额的违约金,每违反一次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全部扣完,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8.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如承租人意欲向消费者兜售储值卡,承租人需遵照国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向工商部门办理备案工作,并将备案凭证提交我方,方可开展储值卡办理业务;
9.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企业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 :(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10. 租赁用途的实现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承租 方应当自行办理实现租赁 房屋 租赁用途的全部审批手续。上述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卫生、经营许可、装修改造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手续。 承租 方自办理完成上述手续之日起 5日内,向 出租 方出示上述手续的正本并提交加 盖公章后的相应复印件。 出租方配合承租方办理经营手续,并提供必要的 须由出租方提供的 证明材料。
11. 为实现本 招租项目 的租赁用途, 承租 方应取得全部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且 出租 方不对其能够获得相关批准提供任何保证。未获得批准的, 承租 方知晓且自行承担租赁用途不能实现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12 .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13. 承租人职工可以申请南航城地下停车权限,但停车权限不超过 3个。 (如果后续地下停车位饱和,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标准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0日协商不成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的停车权限。)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且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租。如经查意向承租方存在不良信誉记录,我方有权拒绝其承租申请。
2.承租方需为经营美妆类行业。
3.承租方需提供符合租赁用途所要求的必须的资质、行政许可等证明。
四、披露信息
(一)信息公告时间 : 2025年5月23日。
(二)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三)信息披露渠道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四)评定原则 :本次招租采取租金报价和权重加分法进行综合评定。
1. 遴选方式:
信息披露期内仅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
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则我方 对所有有效意向承租方从租金报价、 经营服务方案、 品牌特点以及附加服务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总分为 100分。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总分相同,则按照租金报价、经营服务方案、品牌特点、附加服务的顺序,依次比较分项得分,分项得分高的确定为承租人。
在确定承租人之前,我方有权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撤回出租意向,重新招租。
2.评审细则表:
评分 项目
租金报价评分
经营 服务
方案评 分
品牌特点
评分
附加服务
分数
(总分 100分)
60 分
20 分
10 分
10 分
(五) 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前 递交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 《承租申请书》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 《经营服务方案》 、 履约能力证明相关文件 、 承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税务登记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和 品牌简介 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联系 人。 接收资产承租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 9:00-17:00。 (不接受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
项目联系人地址:大兴南航城 3号楼6层西侧区域
五、公告有效期: 自公告发出之日 1年内有效。如南航重新发出公告,则以最新的公告内容为准。
六、项目附件:
附件 1:承租申请书
附件 2:招租项目照片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 4: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 5:现场踏勘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