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本部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询比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 2025-09-12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本部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询比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1-04-04D-2025-D-F-C22676C01
招标公司: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广告宣传服务、广告宣传策划执行、广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类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本询比采购项目为 2025-2026年度本部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询比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21-04-04D-2025-D-F-C22676C01 ) ,采购人为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因2025-2026年度本部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询比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编号:21-04-04D-2025-D-F-C22676C01) 标包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效应答人不足 , 标包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有效应答人不足,故第一次采购失败,现进行第二次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仅针对标包2、3)
1.1 采购内容:2025-2026年度本部广告宣传服务供应商。
1.2 项目性质: 服务 采购。
1.3 采购预算: 302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采用框架形式采购,项目预算作为合同框架上限金额,采购人不承诺满额执行。
标包1:广告宣传策划执行类,预算金额2475万元(不含税);
标包2:广告宣传公关宣传类,预算金额500万元(不含税);
标包3:广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类,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税);
应答人可对全部标包进行应答,但应答人最多只能中选其中一个标包。
1.4 服务期: 24个月 。
1.5 实施地点 : 北京 市 。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应答一览表 ,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1.7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仅适用于标包1、2)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应答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仅适用于标包3)
2.2 财务要求: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
标包 1:(1)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三类有效业绩合同,每一类至少一份:
品牌规划及策略设计类项目合同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50万(含)以上,品牌规划及策略设计项目是指含有品牌规划及策略的总体方案,并包含素材设计(含创意、延展、文案)的项目,其他类别均不予认可,服务性质为直接服务,不通过第三方代理;活动策划执行类项目合同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50万(含)以上,活动策划执行类项目是指各类发布会、峰会、论坛、大会、合作伙伴大会等服务项目,其他类别均不予认可,服务性质为直接服务,不通过第三方代理;线上营销推广策划和设计类项目合同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50万(含)以上,线上营销推广策划和设计类项目是指针对线上平台进行内容设计创作并开展营销的项目,包含线上物料设计制作、内容营销、移动互联网APP类型品牌广告代理投放、KOL合作及EPR宣传。互联网效果广告、平面媒体广告、户外媒体广告、广播媒体广告、电视媒体广告其中一种或多种服务内容,其他类别均不与予可,服务性质为直接服务,不通过第三方代理;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2)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署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的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协议(合同),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扫描件或甲方盖章的结算单扫描件及与对应发票扫描件。以上内容缺失任何一项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为电子合同,需显示签订时间,如与以上合同要求不符,须提供甲方盖章证明文件。如为综合性项目,合同/框架订单无法区分服务内容金额的,还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盖章的结算单或甲方盖章的其他证明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标包 2:(1)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发出之日(不含)的广告宣传公关宣传类项目合同至少1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含)以上,广告宣传公关宣传类项目是指含有品牌管理、媒体关系建立与维护、行业研究、新闻宣传、社交媒体营销、舆情管理中的一种或多种服务内容,其他类别均不与认可,服务性质为直接服务,不通过第三方代理。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2)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署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的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协议(合同),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扫描件或甲方盖章的结算单扫描件及与对应发票扫描件。以上内容缺失任何一项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为电子合同,需显示签订时间,如与以上合同要求不符,须提供甲方盖章证明文件。如为综合性项目,合同/框架订单无法区分服务内容金额的,还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盖章的结算单或甲方盖章的其他证明文件等。否则不予认可。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标包3:(1)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证明材料至少两份,其中包含①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维权等合同或者案件文书一份;②诉讼及仲裁合同或判决书一份,服务性质为直接服务,不通过第三方代理。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署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的扫描件;如提供框架协议(合同),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扫描件或甲方盖章的结算单扫描件;文书或判决书(至少包含案件标题、案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公司名称、盖章页)。以上内容缺失任何一项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
2.4 资质要求(仅适用于标包3):应答人须在中国商标网进行备案,需提供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备案截图。(/tmsve/agentInfo_getAgentDljg.xhtml)
2.5 信用要求: 应答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应答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仅适用于标包1、2)
应答人及项目配置团队成员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在司法行政机关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以评审当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应答人信息页面及服务团队律师信息页面查询结果为准。(仅适用于标包3)
2.6 黑名单要求: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联通华盛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7 其他要求: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8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2.9 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10 竞业要求(仅针对标包1):应答人须做出承诺:应答人如承接了中国联通的相关服务,不能同时为其他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同项目中提供服务。
2.11 承诺书要求 : 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及《承诺函》等,详见附件。
2.1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询比 采购 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 间: 2025年09月12日17 时 00 分 至 2025年09月15日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下同 ) 。
4.2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 ),登录后点击“电子招标投标-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下载的 询比采购 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客户端工具“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客户端工具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可以下载。
(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成功后,应答人应及早申请办理带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证书,否则将有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的制作、上传等正常操作。
(4)应答人所需的系统操作手册均可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中下载。如在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5)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选者,请派人员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
4.4 询比采购 文件每 标包 售价 人民币 叁佰 元整 (¥ 300 元) ,售后不退。
诚E招登记信息(此环节须在 采购 文件售卖时间内同步完成) -标书费发票申领
4.5 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支付成功后,还须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完成本项目的信息登记。
诚E招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
诚E招添加订单: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进行报名, 【添加订单】-【电汇】-【上传付款凭证】(沃支付成功截图) 。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应答截止 时间): 2025年09月18日09时3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数据电文应答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网 址:/portal/index.jhtml) 递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并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询比采购文件在电子平台加密上传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 在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 无效 。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联系人 :王可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1115室
联 系 人:韩洋、成大军、张沁怡、潘春宇、李鹏、陈鑫、刘晶晶、马丹妮、许锐、李双武、肖傲、綦琳、闫茂壮、曹秀莹
电子邮箱: gcmc_hy@163.com
采购人: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 5 年 0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