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物资供应商遴选意向公开(第二次)
- 2025-09-19
项目名称: 库存物资供应商遴选意向公开(第二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我单位拟对以下物资进行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遴选内容及往期供应商
包号
名称
往期供应商
遴选内容
协议期
1
化学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及耗材类物资(小包装)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北京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1
2 年
2
化学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类物资(大包装)
现代东方(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1
2 年
3
压缩气体类物资
北京环宇京辉京城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1
2 年
(期间须免费提供钢瓶使用)
4
戊巴比妥钠
上海原思标物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1
2 年
二、公示时间
2025 年 9 月 22 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 节假日休息。)
三、反馈渠道
(一)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逾期不予接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反馈材料,邮件主题:遴选项目第X包(包名称)反馈材料+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遴选机构邮箱(cgs66931492@163.com)。反馈材料如下(如需反馈多包内容,每包须单独提供反馈材料一套):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反馈意见、反馈理由。
注:供应商提出的反馈意见将作为我单位组织遴选工作的必要参考,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二)供应商如对遴选内容有参与意向,可在公示时间截止前,授权专人现场递交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材料时须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如对多包物资有参与意向,每包须按要求单独提供材料一套,并注明申请包号及包名称,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纸质版材料要求:将以下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每页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例外);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须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4.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全军XX装备采购信息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5. 有效期内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附录或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殊经营许可资质:如许可证为非北京地区颁发,还需附上与合作物流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物流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具有从事易制爆、易制毒、剧毒等特殊管控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须将相关许可证一并提交;
6. 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具体格式见附件2);
7. 危险化学品经营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见附件3)。
8. 第3包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需提供范围涵盖医用氧的许可证。
电子版材料要求:内容须包含纸质版材料中的全部文件(包含签字及盖章);格式为PDF;刻录载体为光盘。
四、报名材料审查方式
(一) 审查方式及结果判定
本次审查采用合格制。我单位将组建审查委员会,对每包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可参加对应分包下的物资遴选,并获得我院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入库资格。
对于已在我单位危险化学品库内且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仅需提供报名材料的第1、2及4项;对于第3包物资有参与意向的已入库供应商,还须额外提供第8项报名材料。
(二) 结果告知
我单位将通知所有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最终审查的结果。
五、遴选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遴选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老师、赵老师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北京市
(二)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黄老师、李老师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