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框架集中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5-10-02
项目名称: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框架集中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HTC-FW-2024-2273
招标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 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框架集中采购(第三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 2024-2025 年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 ( 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 ) 框架集中采购(第三次) ( 招标编号: XHTC-FW-2024-2273 ) ,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支撑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 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框架集中采购 建设,特启动本项目 。
1.2 招标内容
1.2.1 ※ 采购 内容 : 采购 2024-2025年中国联通北京数字化转型创新研发项目(投诉文本数据分析平台)服务,两年预估工作量为5394人天,其中中级服务预估工作量3237人天,高级服务预估工作量2157人天(本项目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
1.2. 2 ※ 采购预算 : 466万元(不含增值税)。
1.2. 3 ※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
1.2. 4 ※ 到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 90天内完成应用软件开发,并达到初验标准,具备上线条件。
1.2. 5 ※ 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合格后,投标人应为软件提供至少 24个月的保修期。
1.2. 6 本项目最终确定 1名中标人。
1.3 本项目 不划分 标包 。
1.4 ※ 本项目采用人天单价报价方式 。并对不含增值税单价进行评审。设置 中级服务最高限价 681 元 / 人天不含增值税,高级服务最高限价 1136 元 / 人天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 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 2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 “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 https://taxpayer.top/ )”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 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人员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10 人(含)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到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2 )投标人项目团队须至少包括项目经理 1 人(含),技术人员 9 人(含);(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3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有 10 年(含)以上 IT 系统实施经验, 5 年(含)以上 IT 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4 )投标人技术人员要求有至少 2 年(含)以上 IT 项目实施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5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日前 90 天内任意一个自然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上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以及缴费单位名称、缴纳保险人员姓名,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
( 6 )投标人项目团队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场所驻场进行项目实施。(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7 )投标人负责此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在实施期内替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 20% ;如确有替换需求,须提前 30 天通知招标人进行确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至少 1 份单项业绩金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业务支撑类系统应用的软件开发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5 信誉要求:
( 1 )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2 )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3 ) 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 4 ) 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 5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6 其他要求:
( 1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4 )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 5 )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6 ) 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9 )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 10 )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证书、原厂授权有效期到期后会办理延期并覆盖合同履行期限,同时将新的资质、证书、原厂授权等原件扫描件及时提供给招标人
( 11 ) 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 5 年 10 月 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0 月 13 日 22 时 00 分 。
4.2 报名方式:
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能够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查询到 iPASS业务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无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请投标人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账号密码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内容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文件售价 1 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
4.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 IPASS 项目联系人 账号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联通智慧供应链 招标采购中心 上 进行下载。 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操作如下 :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 ) 登录后,进入 电子招标投标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点击 “项目参与“ - ”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 - “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沃支付。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供应商注册及 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 IPASS 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 IPASS 升级等所有手续 ,否则将无法报名、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 (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
6.2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 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 -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 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
邮 编: 100031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9号西金大厦8层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周旭楠、 闻燕飞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zhouxunan @
网 址: /
监督部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监督邮箱: eshttc2015ljj@126.com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 5 年 10 月 2 日
注 : 本公告中所有标识“ ※ ”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投标人 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 投标 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