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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店镇半截河村沿河截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0-16

项目名称: 永乐店镇半截河村沿河截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0018164-XM001

招标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沿河截污工程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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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永乐店镇半截河村沿河截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018164-XM001

项目名称:永乐店镇半截河村沿河截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2409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10.2409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永乐店镇半截河村沿河截污工程

610.240983

1

半截河村河道沿线新建污水管线、给水管线、检查井、截流井、阀门井、一体化泵站、化粪池、原道路破除及恢复、基坑支护及降水、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图纸显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若供应商为外地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兼任正在施工的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在本项目确定中标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7至2025-10-2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可高德地图导航代理公司名称)

五、开启

时间:2025-10-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可高德地图导航代理公司名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2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6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8 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2.6.1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6.2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以下材料:①《响应文件》纸质版1正1副;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现场提交至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可高德地图导航代理公司名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提交以外的纸质文件投递形式。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由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推送)、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乐大街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6号楼

联系方式:隗亚平,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隗亚平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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