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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询比采购公告

  • 2025-10-17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RR25-ZB1-ZB-038-001

招标公司: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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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2025年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

1.2采购编号:BRR25-ZB1-ZB-038-001。

1.3项目概况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水利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现受人力资源部委托,组织开展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重庆华正水文仪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位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财会监督检查: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集团公司财会监督工作相关要求,对重庆华正水文仪器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节水认证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1.4采购人: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服务范围:

(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水利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现受人力资源部委托,组织开展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重庆华正水文仪器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位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财会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集团公司财会监督工作相关要求,对重庆华正水文仪器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节水认证有限公司开展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经济责任审计业绩和1项财会监督检查业绩;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在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6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1)采购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9:30-12:00、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基业大厦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郭承诺、卢晓娜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chinabrr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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