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三次)招标公告(2025-VBFSFX-F1009)
- 2025-10-21
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三次)招标公告(2025-VBFSFX-F1009)
项目编号: 2025-VBFSFX-F1009
采购标的物: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筑施工质量检测服务采购(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VBFSFX-F1009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完成时限
备注
1
建筑施工质量检测服务
项
1
详见采购文件
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北京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整体检测工作以用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成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与其他独立供应商或其他联合体各个企业之间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益关系,且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参与过本项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最高限价: 15.25 万元(含税) ;
3.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或联合体中的一方)应①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规定要求,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范围须涉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方面);②空调、电气:CMA资质认定。
(十)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至 2025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或联合体中的一方)应提供①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规定要求,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范围须涉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方面);②空调、电气:CMA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由报价供应商(若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或联合体中的一方)应提供①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规定要求,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范围须涉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方面);②空调、电气:CMA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北京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