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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LWJWE-W1001)

  • 2025-11-13

项目名称: 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LWJWE-W1001)

项目编号: 2025-JLWJWE-W1001

采购标的物: 副食品蔬菜类水产类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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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LWJWE-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报价形式

采购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 地点

交货方式

1

“ 以 “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公布的商品的平均价为基准* X%形式进行报价 ” ( X为 90-105 范围内的实数)

水产类、畜禽肉类、蛋制品类、熟食快餐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 合同履约期间 接到上级通知改变筹措方式 合同终止 )

东城区、西城区、大兴区、丰台区、通州区

合同签订之日起,拟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副食品原料免费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

2

“ 以 “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公布的商品的平均价为基准* X%形式进行报价 ” ( X为 90-105 范围内的实数)

蔬菜类、水果类、干杂调味类、乳制品饮料类食品、面豆制品类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

( 合同履约期间 接到上级通知改变筹措方式 合同终止 )

东城区、西城区、大兴区、丰台区、通州区

合同签订之日起,拟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副食品原料免费配送到甲方指定位置。

说明

说明: 1. 除上述采购内容外还包含 20 人以下伙食点的配送项目。

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在评标阶段,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 采购包 1 900 万元;采购包 2 600 万元

3.本项目分2包,按照兼投不兼中的方式每包确定2家中标供应商,供货 按照 所投包 内容 7 : 3的 比例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21: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8:3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08: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 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 投标前 4个月内 (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 3个月由投标 供应商 缴纳社保 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4.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 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 七 )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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