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结构检测服务单位遴选招标公告(2025-JCLMXX-G1010)
- 2025-11-13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结构检测服务单位遴选招标公告(2025-JCLMXX-G1010)
项目编号: 2025-JCLMXX-G1010
采购标的物: 结构检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结构检测服务单位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5-JCLMXX-G101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5-2026年度结构检测服务单位遴选
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关于报价的要求
北京
1年,符合条件可续签1年
说明: 投标供应商 应当 对所投包内所有 服务内容 进行 唯一 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90万元 ;
3 .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 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参加此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截图)。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查看完整信息@139.com 。
注: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领取表,投标人空表打印,手填相应内容,填好表格扫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后,采购人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表原件及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原件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人。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工、李工、费工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