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2025-11-13
项目名称: 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HDTDZ030/22-QT-08901
招标公司: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 > 正文
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3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 CHDTDZ030/22-QT-08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业主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 址: 雄安新区启动区 总部片区 。
2.2 项目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678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一期工程建设范围:32#和33#地块红线内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31#和34#地块(配建绿地);31#地块范围内地下部分通往轨道交通枢纽的地下连通道;32#地块至29#地块南侧红线的地下连通道;32#地块至33#地块的地下连通道。建筑面积约25.73万平方米,地上15.83万平方米,地下9.9万平方米,暂定2025年12月开工,202 8 年 12 月 完工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29#地块红线内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0.77万平方米,地上6.86万平方米,地下3.91万平方米,暂定2030开工,2033年 完 工。实际开工、 完工 时间以 发包人 通知为准。
2.3 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备案及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之日止。 其中,一期工程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一期 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之日 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二期工程履约期限:自二期工程开始之日起至二期 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之日 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性能检测-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CHDTDZ030/22-QT -08901): 根据现行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和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土石方工程检测、物理力学指标检测、土护降施工阶段检测、设计试桩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构配件和设备检测、管道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除基坑监测和建(构)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 人防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装饰装修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小市政工程检测、园林景观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水质检测(含QV检测)、消防验收评定及消防检测、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燃气热力工程检测(含无损检测)、泛光照明检测、电气检测、阻尼器(墙)、减隔震支座(支撑)检测等本项目所有的各项检测、实验,配合招标人每月开展质量抽检工作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一切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性能检测-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CMA认证范围应涵盖项目所有检测内容)。(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上述检测范围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服务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相关页面截图。
1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或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公共建筑指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中的一项或多项)质量检测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检测范围及检测内容页、项目规模页(能反映被检测建筑的建筑面积或检测合同金额)、服务期限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并承担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3)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
14.(4)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①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②联合体各方资质组合应完全覆盖本项目所有资质要求,任一资质缺口均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③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要求。④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员工并满足项目负责人要求。(5)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件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11-13 16:50 到 2025-11-21 18:00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 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
第二步: 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标前 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 均 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 运行 正常, 建议潜在 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 后 ,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 开展 投标测试 , 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 均为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北京华电数智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12-04 09:00 。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 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 。
6.2 开标时间 : 2025-12-04 09:00 。
6.3 开标地点 :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 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陆露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陆露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联 系 人: 李红月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hongyue-li@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 系 人: 武柳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wuliudi@
招标部门邮箱:zhaobiaoyibu@
10.3 投标保证担保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 : 00-20 : 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