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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11-21

项目名称: 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KHK-25H371

招标公司: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采购标的物: 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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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无人车 /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国拨, 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无人车 /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须提供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2)财务要求:下述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 入支出表)。

2)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3 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所致单位不限, 原件备查)。

( 3)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个“标准体系研究、标准框架构建、标准编制”或“数据服务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首页,标的页、双方签章页)或参与标准编制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标准规范中能体现参与单位的名字)。

(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不在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期限内 ),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2)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6 时(北京时间),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 /rest/index)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 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 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 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 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 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 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四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四层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车 /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GKHK-25H371)招标人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车 /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2.2 服务期: 24 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采购范围:无人车/船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技术服务 ,1 项;

关于采购范围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 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须提供营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2)财务要求:下述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述年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 入支出表)。

2)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 3 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所致单位不限, 原件备查)。

( 3)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 5 年(2020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个“标准体系研究、标准框架构建、标准编制”或“数据服务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首页,标的页、双方签章页)或参与标准编制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标准规范中能体现参与单位的名字)。

(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不在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期限内 ),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2)投标单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 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6 时(北京时间),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rest/index)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 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20000330900474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 CA 数 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 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四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7 号

邮编: 100028

联系人:姜超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邮编: 100081

联系人:汤曼、杨唐丽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发售联系电话)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gkzb68118109@163.com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可选择以下备用咨询联系方式

备用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邮箱 :gkzbfwrx@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 7 号

联 系 人: 姜超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院

联 系 人: 汤曼、杨唐丽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gkzb681181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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