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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二次)招标公告(2025-JC14-W1003)

  • 2025-11-28

项目名称: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二次)招标公告(2025-JC14-W1003)

项目编号: 2025-JC14-W1003

采购标的物: 光纤配线架安防系统升级改造控制线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免费查看原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安防系统升级改造(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C14-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是否打

码贴签

备注

1

网络机柜(42U)

详见招

标文件

9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全部安装调试后30天内验收完毕。

北京市海淀区

2

机柜M型走线架

16

3

24口6类非屏蔽配线架

9

4

24芯光纤配线架

7

5

理线架

18

6

温湿度传感器

1

7

烟感器

1

8

UPS监测功能模块

1

9

空调监测功能模块

1

10

声光报警器

1

11

机房嵌入式动环主机(内置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

1

12

综合安防管理一体机

1

13

43英寸显示器

3

14

32英寸显示器

1

15

网络摄像机

55

16

硬盘录像机

6

17

高清解码器

1

18

千兆POE交换机

3

19

硬盘

4

20

人脸识别门禁主机

18

21

磁力锁(单门)

18

22

门禁电源

18

23

门禁配电箱

1

24

网 线

6

25

电源线(RVV3*1.5)

200

26

控制线(RVV3P*1.5)

300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40万元 ;

3 .本项目 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0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0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详见招标文件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 ) 申领 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 投标前 4个月内 (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3个月由投标 供应商 缴纳社保 证明材料的 复印件;

4.非外资 独资 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 七 )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二)申领 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p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先生、褚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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