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心模块化机房建设项目需求意向公示意向公开(第二次)(2025-JTHHCX-W1005)(第1包)
- 2025-11-28
项目名称: 某中心模块化机房建设项目需求意向公示意向公开(第二次)(2025-JTHHCX-W1005)(第1包)
项目编号: 2025-JTHHCX-W1005
招标公司: 某中心
采购标的物: 模块化机房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说明:之前发布的公告中落款时间出现错误,现已改正。
我部 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同时,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到现场进行查看,便于精准把握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模块化机房 建设
见下文
见下文
260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
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技术要求:
中心 模块化机房 内部尺寸约为 14m*11m , 项目 分期 建设 3 套双排模块化机柜,共计 不少于 72 个 IT 机柜 。 本次招标 建设 1 套 双排模块化机柜组 , IT 机柜数量不少于 25 个, 机房内部 IT 机柜部署位置需考虑后续 2 套双排模块化机柜安装位置。
机房内部供电设施(含电缆)需要按照 3 套双排模块化机柜(含列间空调)和 4 台利旧工业空调及机房内照明等其他需求统筹考虑建设,机柜 IT 设备供电和空调供电均为双路供电,机房至中心地下 UPS 电源间、市电电源间均为双路电源接入。
项目内包含机房内部墙体拆除及机房内部隔音防尘保温装修,机房至中心地下 UPS 电源间、市电电源间供电线缆的敷设工程 。
1. 建设内容
1.1 机房改造
拆除 124 、 126 房间原有地板和吊顶 , 两房间隔墙打通,机房内部原有通信供电线路拆除;机房天花板 做防尘、吸音处理, 颜色与墙面、地板颜色协调美观; 将机房内所有窗户进行封堵 , 满足机房内部防尘密封要求 。
1.2 机房微模块系统
1.2.1 封闭冷通道分系统
模块化机柜采用封闭冷通道设计,通道宽度不小于 1.2m 。
1.2.2 机柜分系统
( 1 ) 机柜尺寸为 600mm(W)*1200mm(D)*2000mm(H),采用落地安装方式 , 机柜颜色建议为黑色哑光 ;
( 2 ) 每组 IT设备机柜 配备 双路 PDU 模块 , 用于设备供电 ;
1.2.3 空调制冷分系统
( 1)微模块 机柜 采用 风冷型列间空调 , 采用前送风背回风方式 , 空调 与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等通信机柜并排布置,且外形尺寸保存一致 , 具备加湿、除湿功能 ;
( 2 )机房内使用旧有 4台工业空调 , 向机房总体空间提供空气制冷、循环 ;
( 3 )列间 空调 和工业空调 前端 需 安装软化水 设备, 并 适应 当地水质 条件 ;
1.2.4 动环监控系统
机房通过动环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机房、微模块运行参数,具备诊断、处理,记录和分析相关数据的功能,支撑运维人员快速定位问题,保障业务稳定运行。动环设备监测范围包括 市电接入配电柜、列头柜、空调、 环境(温湿度、水浸、烟感等)、视频、门禁等 , 具有数据上传功能和 北向 接口协议 。
1.2.5 综合布线分系统
综合布线遵循强弱分离、光电分离的原则。所有线缆采用机柜上走线 , 微模块内部走线为上走线;本项目从通信光传输机房引入 2根不少于96芯的单模光缆; 4台 配线机柜安装不少于 15组48芯光纤配线架通向 不少于 15个 机房 机柜 ,各机柜根据需求安装网络配线架。各微模块之间数据互联通过网络区内配线柜跳线完成;
1.3 机房供电系统
* 为保证机房内设备稳定运行,本项目需采用双路市电(互为备份) +双路UPS(互为备份)的供电方式 , 配电量应为机房增加设备留有余量 ;
* 机房内双路 UPS,经机房内精密列头柜为微模块及其IT设备负载供电;机房内双路市电,经机房内两个配电柜,为列间空调、工业空调和其他负载供电;
* 工程包含 机房至 UPS供配电端双路 电缆、机房至 市电 供电端的双路电缆 ,建设室外电缆沟进行敷设;
( 4 )供配电 设计满足《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50174中B级数据中心机房的配电要求 ;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 的 生产场 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 为同一地址的, 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近亲属 指 夫妻 、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 姻 亲 关系。
( 四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意见反馈和相关说明
1.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向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 意向公开时间
202 5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13 日。( 15 天)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七、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 人: 代普和
办公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移动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