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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2025-12-02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4517

招标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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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4517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8.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服务意识强。

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业务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含公平竞争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有关地区治理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按要求对信访涉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对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均不受次数或份数限制)

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数量另行约定)。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4517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8.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服务意识强。

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业务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含公平竞争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有关地区治理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按要求对信访涉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对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均不受次数或份数限制)

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数量另行约定)。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郭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5118615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郭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5118615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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