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2025-12-02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4517
招标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4517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8.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服务意识强。
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业务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含公平竞争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有关地区治理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按要求对信访涉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对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均不受次数或份数限制)
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数量另行约定)。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4517 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北京市
项目业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8.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3日 00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服务意识强。
服务律所应具备政务服务相关法律业务经验。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非必填,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具体说明。
有无回避情况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项目内容
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法律业务支持,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对拟签订或出具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含公平竞争性审查),参与起草和修订上述法律文书;
从法律角度审查或参与草拟、修改有关地区治理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
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按要求对信访涉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参与处理涉及本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对本单位的诉讼、和解、调解、仲裁等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对特定涉法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参与项目谈判,提出相关法律意见;
为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以上服务内容均不受次数或份数限制)
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或发送律师函(数量另行约定)。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郭女士
传真
联系电话 01065118615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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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65118615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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