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销售分公司2026-2027年北京片区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 2025-12-02
项目名称: 河南中烟销售分公司2026-2027年北京片区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招标公司: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北京片区
采购标的物: 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1.招标条件:河南中烟销售分公司2026-2027年北京片区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依据中心《办公场所使用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营销工作实际情况有销区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销售分公司2026-2027年北京片区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2.2 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2.3 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4 采购内容:写字楼套内面积在110—120㎡
2.5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前,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期限可自动续展,最多续展壹次,续展期为一年)
2.6其他:最高限价为48.74万元/年,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为年含税租金,费用包括:房租费、车位费、物业费、暖气费、网络费、水费等房屋使用相关费用。电费据实结算。(不含房屋维修费、改造费)。
3、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如参竞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满足需求的房屋产权证明(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资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如参竞人是自然人,需提供:满足需求的房屋产权证明(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资料);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竞谈的,还须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涉及共有产权人的,须提交所有共有产权人同意委托书。如共有产权人委托他人谈判的,需提供共有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参竞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3.1.2其他: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谈活动。
3.2财务要求
3.2.1如参竞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
3.2.2如参竞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此项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成交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 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供应商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评审中或评审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3 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息公示”→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专项查询”→点击相应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供应商(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3.5 自然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等系统查询结果)
3.4应符合“承诺书”的要求并按要求做出承诺。(详见本公告附件1)。
4.公告期限: 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
5.谈判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请响应人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00 分 。持第3条“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各项资料、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承诺书进行投标文件的递交、报名相关事宜。
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4号楼1711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4号楼1711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谈判时间及地点
8.1 谈判时间: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8.2 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4号楼1711室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北京片区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4号楼1711室
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规范管理部门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承诺书
采购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北京片区
2025年 12月1日
附件1
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
我方在此承诺:
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处罚;
四、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我方非联合体响应;
六、我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采购人或采购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情况;
七、我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认定我方存在不良行为并接受贵方处理措施:
1.违规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变造、改造、伪造等手段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息、资格资质、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合作资格的;
2.在采购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的,骚扰、威胁、恐吓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的;
3.违反法律法规,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与采购工作人员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一年内针对采购活动书面提出3次及以上(包含对同一项目反复多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要件的恶意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5.成交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6.违规将成交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约分包的;
7.履约期间,我方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影响合同履约,未及时告知贵方或故意隐瞒的;
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或含有重大安全漏洞,或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9.存在履约关系,安排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我方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从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的;
10.擅自泄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贵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1.拒绝配合贵方公司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在贵方行业或公司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绝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等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
13.其他认定的不良行为。
若在本项目采购谈判过程中发现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方自愿退出本项目,并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采购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终止或解除合同、禁止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1-3年新采购项目等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 (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