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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万科城市花园桃花园9号楼301,阁楼房产

  • 2025-12-02

项目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万科城市花园桃花园9号楼301,阁楼房产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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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万科城市花园桃花园9号楼301、阁楼房产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资产类别(实物): 房屋所有权(房产)

资产评估值: 批准单位名称:

挂牌价格: 488.376 万元 评估基准日: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5-12-2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是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资产来源: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顺义区

批准文件:

内部决策文件: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标的房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房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房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承诺以下事项: (1)本方同意按标的房产现状进行受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房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房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2)本方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确认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标的房产无法完成过户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本方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标的房产重新信息披露; (3)本方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方同意自本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启动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本方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方承担; (7)本方同意本次标的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税收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本方各自承担,但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本方承担; (8)本方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北交所备查文件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 (9)本方同意按照成交价格的2%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dzsw/detail/525429.html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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