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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据集服务平台源代码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 2025-12-03

项目名称: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数据集服务平台源代码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7490010011

招标公司: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数据集服务平台源代码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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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数据集服务平台源代码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7490010011 ),采购人为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响应国家“人工智能 + ”行动,推进大模型研发可用数据资产体系建设,企业亟需建设统一、安全、高效、可扩展的多模态数据平台,实现从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标注、数据管理、数据资产化到数据共享及发布的全流程管理能力,助力企业数据资产沉淀与释放价值。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有效提升企业数据治理能力、保障数据安全合规及支撑大模型研发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类型

服务地点

交付期

维保期

1

不划分标包

数据集服务平台源代码采购

服务

北京

签订合同之日起 3 个月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响应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 1,500,000.00 元。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 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 )的信息截图。

( 2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2.1.2 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至少提供 1 个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之日止签署的同类项目(同类是指:服务内容或合同名称包含“软件数据标注平台”或“数据标注系统”或“数据管理平台”或“ AI 训练数据服务平台”)的有效合同进行评审:

注:( 1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 2 )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 3 )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 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 1 名项目经理、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产品负责人、 3 名团队成员进行评审。

注:人员证明文件须提供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或学信网查询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缺失一项则视为无效。

2.1.4 供应商之间关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1.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1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1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5.3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并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 -CA 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 118 号冠华大厦 12 层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 7 号

邮 编: 100010

邮 编: 100035

联 系 人:张 经理

联 系 人:王兴龙、马翠丽、张诗轩、姜海洋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王)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angxinglong8018.cutcc@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1、异议联系人:王兴龙;异议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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