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资机关服务中心北京内贸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2025-12-06
项目名称: 北京内贸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资机关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北京内贸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挂牌日期:2025-09-08 信息来源: 北交互联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110000D0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内贸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资机关服务中心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物资机关服务中心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14.2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5-09-08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事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若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一步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