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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175.37亩土地出租

  • 2025-12-10

项目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175.37亩土地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574

招标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

采购标的物: 土地出租林业种植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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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574

项目编码

2025-DX/01-0147

挂牌金额

982072

挂牌日期

2025-12-10

截止日期

2025-12-23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5-DX/01-0147 标的名称: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175.37亩土地出租

坐落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

土地用途: 耕地

地块-1:

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东至: 道路 南至: 平原造林

西至: 村庄 北至: 道路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175.37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是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地上物有大棚20个,占地约 50亩(具体以测量为准),树木占地约36亩(具体以测量为准),为原承租方所建,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续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村集体配合在60日之内对地上物进行清退。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小谷店村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否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2年8个月 出让用途: 农业种植、林业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否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是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5-12-10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5-12-23 挂牌总金额(元): 982072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5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982072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1.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8月31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2.租金标准:每年每亩 2100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租金为上交款形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需为注册地在北京大兴的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农业科技开发,种植蔬菜。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土地性质:土地现状耕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规划用途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2.出租面积:175.37亩; 3.出租用途:农业种植、林业种植; 4.项目四至:南至平原造林,北至道路,西至村庄,东至道路; 5.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8月31日(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6.经校核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该地块范围内耕地129.79亩,林地35.86亩,草地0.09亩,其他农用地9.63亩。经校核青云店镇镇域规划成果,该地块范围内林草保护区36.50亩,生态混合区6.83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132.04 亩; 7.该地块范围内涉及现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北京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正负面清单》的管控要求,强化种植引导,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8.出租方不定期对出租地块进行检查,发现有抢栽抢种或破坏耕地行为,立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除村集体监督外,承租方还需配合镇规划部门验收; 9.地上物有大棚20个,占地约 50亩(具体以测量为准),树木占地约36亩(具体以测量为准),为原承租方所建,归原承租方所有,如原承租方续租则由原承租方继续使用,如由新承租方承租,村集体配合在60日之内对地上物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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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杨贺舜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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