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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家属区及规划总院保洁服务

  • 2025-12-16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家属区及规划总院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 XY25-Z401-ZB-FW463

招标公司: 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保洁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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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家属区及规划总院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5-Z401-ZB-FW46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家属区及规划总院保洁服务 ,招标人为 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家属区及规划总院保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以下简称勘探院)职工家属区(包括院外四小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规划总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1号、3号,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6800平方米,包括:志新西路3号院主楼11900平方米、3号院西配楼1700平方米、志新西路1号普兰综合楼3200平方米保洁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1:现场配置主管1名、领班3人,保洁员不少于66名,共计70人(详见第五章保洁员岗位设置表)。

2.4 招标范围2:现场配置主管1名,保洁员不少于13名,共计14人(详见第五章保洁员岗位设置表)。

2.5服务期限:有效期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在合同即将截止前一个月,中标人出具续签或者不续签的沟通函。招标人根据沟通函启动相应的操作流程,如中标单位出具表示续签的沟通函,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不合格则需重新选择中标人。年度服务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当年市场人工、材料价格变化,适当调整下一年度合同价款,调整幅度上、下不超过合同总价3%。如招标人主体变更,招标人将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招标人的下年度合同不再续签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变更后的主体是否与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签署后续合同,由变更后主体自行决定。

2.6服务地点1: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服务要求如下:

2.6.1保洁要求:保洁服务质量达到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优秀小区四星级标准。

2.6.2保洁工作范围:

(1)勘探院内及院外4小区住宅楼,包括:院内:1、2、3、4、5、6、7、8、9、10、11、12、13、甲14、14、16、17、18、19、20、21、22、23、28、29、30、31、32、33、34、35、36、37、56、59号楼、工字楼北楼、石油大院南门至北实验区南门至幼儿园东侧至石油大院东门沿线路段、56号楼至59号楼周边路段、工字楼至菜市场至35号楼周边路段、新物业楼小院、青年园、封闭区内外围路段,院外:二里庄小区3、4、6号楼、清华园小区6、7号楼、志新北里16号东西楼、林大北路6号院1、2号楼等辖区范围内公共区域内保洁服务;

(2)客服楼、新物业楼、幼儿园、卫生所、羽毛球馆(运动地胶)、菜市场、职工健身中心;

(3)住改一期、二期,59号楼地下停车场;

(4)垃圾分类工作(含辖区内垃圾桶站值守工作);

(5)将其他垃圾、建筑垃圾、绿化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楼内;

(6)新物业楼办公室入室保洁工作;

(7)公共区域消毒消杀;

(8)空置房间内保洁工作;

(9)协助进行公共区域虫害消杀工作;

(10)处理室内紧急跑、漏水工作;

(11)招标人安排的临时性保洁工作。

服务地点2: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1号、3号。服务范围如下:

志新西路1号、3号范围内共用部位,包括:办公室、苑区道路、梯间、楼层走廊、洗手间、大堂、电梯、电梯厅、消防通道、天台、平台及其它所有共用部位的地面、天顶(沟)、灯具、线槽、管道、墙面、门、扶手、标识牌、信箱、公告栏、防火门、消火栓、雨棚、路灯、污水井、沟渠、草坪上有色垃圾清理及其它所有公共设施的清洁、保养、协助公共区域虫害消杀等工作,垃圾收集清运到附近周转站。(以下简称“委托范围”)

2.7招标控制价:单项控制价为548万元(含税)/年度。其中设置最高投标限制单价,服务地点1最高投标限制单价为460万元(含税)/年度,服务地点2最高投标限制单价为88万元(含税)/年度。

2.8合同签署

中标人需要与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两份合同(服务地点1和服务地点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提供2022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份保洁管理服务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首页、盖章页等关键页)。

3.4信誉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经被列入,后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③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且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①-③,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④以专家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邮箱。发票咨询电话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信息一栏。

4.2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 陆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机构: 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邮 编:100083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 杨巍

联 系 人:来先生

电 话:010- 83599108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421894405@qq.com

电子邮件:1030076151@qq.com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3:30-17:0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08:00-11:30,13:30-17:00

2025 年 12 月

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该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转账成功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评标结果确定,同时中标候选人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实施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投标人可自行在平台账户(钱包)中办理退款;中标人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将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 凭证 及合同签订情况发送至 1030076151@qq.com 后方可解冻其余单位投标保证金 。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大厦支行

账 号:0200022429100001639

行 号:查看完整信息

中标人必须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以下信息:(1)款项用途:代理服务费;(2)标注招标文件编号和标段(如果有)。否则视同无效。例如“XY25-Z401-ZB-FW463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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