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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2025-JKFDZB-G1006)

  • 2025-12-17

项目名称: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2025-JKFDZB-G1006)

项目编号: 2025-JKFDZB-G1006

采购标的物: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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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5-JKFDZB-G1006

1.招标条件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项目编号: 2025-JKFDZB-G1006 )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 。

2.3招标控制价: 950000.00元 。

2.4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

2.5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非外资控股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提供截图,截图应为开标前7个工作日内(以建设单位开标前一日查询结果为准,军队采购网查询记录以军队内网查询记录为准)。

3.4 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系统集成类)以上资质 。

3)外省市进京企业须具有在北京市住建委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本投标人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外省市进京企业其拟派该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在北京市住建委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 (须本人签字,签字为手写签字,签章或人名章无效) 。

3)需提供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 截止开标当天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3.7业绩要求:近3年内(截止开标当天),具有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个。业绩取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首尾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项目概况页)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竣工验收单)。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三表一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复印件 )。

3.9 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咨询、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注:同一人不同公司任职董事、监事,其所在公司只能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视)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1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 .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文件时间,请于 2025 年 12 月 1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网上发送。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yanqingyanqing101@163.com报名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5.4获取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电子版)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 26 年 1 月 6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 20 25年12月23日(详见招标文件)

9.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女士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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