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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货站驳运货邮装卸区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 2025-12-22

项目名称: 关于北京货站驳运货邮装卸区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CGXM-ACC-A-202535767

招标公司: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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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货站驳运货邮装卸区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货站驳运货邮装卸区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北京货站驳运货邮装卸区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ACC-A-202535767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项目背景

为有效拓展国际业务,按照公司京津驳运工作方案,在北京货站国际货库区内设立货邮装卸区,应海关提出的在装卸区 “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加装4个球头摄像头,需满足: 可与海关现有监控系统对接,实现实时图像点播、历史图像检索等监管功能,确保卸车台等重点区域监控无死角。 ”的要求。

需要在北京货站危库外围区域增加监控摄像机,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能够对接首都机场视频监控平台。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能够对接首都机场视频监控平台。

2.海关监管要求

北京货站危库外围区域变更业务用途为设立驳运货邮装卸区,该区域均在海关监管范围内,须满足海关监管的要求。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69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的公告),在第一章总则指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当建立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视频监控安全设备与海关联网,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应根据海关监管需要,合理设置摄像头安装点、监控范围,并应当采用照明、红外等方式,保证监控摄像头夜间监控的清晰度。在第二章指出,监控范围确保能够清晰监控人员进出、货物储存、装卸和作业过程。应设置广角或云台摄像头,满足对区域全景式监控要求。监控摄像头海关主控。

3.技术需求说明

本次项目 所涉及的摄像机采用带红外的 1080P固定枪机、360度网络高清球机。所有摄像机都要求采用现场变压的方式,将前端变压器、光电转换设备安装在摄像机附近的电箱内(室外采用防水箱)。将前端摄像机按照就近的原则连接到国货航库区内现有机柜中,所有线缆敷设按照国家标准,室内光纤和网线都敷设在库区桥架内,没有桥架的地方穿管敷设,室外光纤采用铠装光缆,网线均采用穿管敷设。利用国货航现有网络设备进行组网。

4.技术要求

本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如下:

4.1系统接入要求

本次方案所 新增的摄像机需能够接入北京货站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并能够与首都机场海关监控平台对接。

4.2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由于北京货站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已于 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采用的是博世(Bosch)品牌的摄像机,本次新增的摄像机需接入北京货站数字视频监控系统,考虑到更好的兼容性,本次项目采用博世(Bosch)品牌摄像机。

序号

品牌型号

摄像机类型

数量(台)

1

博世( Bosch)NDP-5522-Z30L

(配备全天候护罩)

1080P红外高清快球摄像机

4

2

( Bosch)NBE-5702-AL

1080P红外高清枪式摄像机

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及财务状况,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三)在北京具有固定的本地实施团队。

(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证书壹级。

(六)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具有近三年博世品牌(Bosch)视频监控系统相关产品销售、搭建或维护的成功案例。

(九)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8.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即可),如无可提供2022年-2024年三大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无法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说明。

9.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完整报告(查询时间应介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完整报告(查询时间应介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11.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12.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证书壹级及以上资质。

13.有效期内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提供近三年博世品牌(Bosch)视频监控系统相关产品销售、搭建或维护的成功案例。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国货航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思远

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电子邮箱:zhangsiyuan@airchinacargo.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需结合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要求提交:标注 “必传” 的材料,供应商须按要求完整上传,非必传材料,报名阶段可暂不提供。

(三)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报名资料,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申请资料不全者,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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