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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府井院区非居民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 2025-12-22

项目名称: 关于王府井院区非居民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标的物: 垃圾运输项目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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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王府井院区非居民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需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该院区非居民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基本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北京口腔医院王府井院区提供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事项。

2.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王府井院区非居民单位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

3.项目限价:人民币21170元(总价包干),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服务期限:壹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服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锡拉胡同11号院(北京口腔医院王府井院区)

6.服务特点:医疗机构的其他垃圾可能混有少量非感染性医疗废弃物,需确保分类彻底、运输安全,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7.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院区内分类后的"其他垃圾"每日清运及合规消纳。

(2)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杜绝医疗废物混装;每日清运1次(建议早6:00-7:00完成),使用密闭运输车辆;车辆进出院区需低速行驶、避让患者,作业后及时清洁收集点;提供每日运输台账及消纳场所接收证明;配合院方进行垃圾分类宣传与检查。

(3)防疫要求:疫情期间,作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车辆每日消毒

二、评审要点

1.运输及消纳资质的合规性;

2.清运时间安排对院区医疗秩序的影响程度;

3.防疫及安全措施的完备性;

4.报价合理性。

三、合同管理:建议统一服务合同模板,明确服务标准、违约责任、考核机制,并设立履约保证金(如合同金额的5%)。

四、协同管理:建议由王府井院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服务供应商建立联动机制,特别是在疫情防控、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形成工作合力。文件命名:“王府井院区垃圾运输项目 - 供应商全称”

五、参选人资格条件

参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并在参选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资质: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范围包含垃圾运输的同类有效资质文件,且许可状态正常。

3.项目经验: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为医疗机构、大型公共机构或商业楼宇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有效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4.拥有合法的垃圾消纳场所(需提供消纳协议或证明);

近一年内无违规运输、非法倾倒记录;

5.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书面服务方案与应急预案。

6.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须提供公告发布日后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选。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形式:仅接受电子邮件递交。参选文件须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格式文档(扫描件)。

3.邮件要求:

1)收件邮箱:bjkqyycgzx2025@163.com

2)邮件主题及PDF文件均命名为:王府井院区非居民其他垃圾运输消纳服务项目参选文件 - (供应商全称)。

4.文件要求:参选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关键文件及每页正文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有效)。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服务方案、业绩证明、项目团队资料等。

七、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将采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的方式。

1.资格性审查:依据本公告第七条规定(参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参选文件,审查其是否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各项要求。

3.综合评审: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参选文件,将按照本公告附件五《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总得分最高的参选人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官网(信息公开/招标采购栏目)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综合行政二区-采购中心2办公室(D1-035)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二:应答文件.docx

附件三:资格性审查表.docx

附件四:符合性审查表.docx

附件五:综合评分表.docx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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