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园博园锦绣谷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招标代理比选项目
- 2025-12-27
项目名称: 丰台区园博园锦绣谷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招标代理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5172
招标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采购标的物: 生态环境提升改造招标代理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5172
项目名称 园博园锦绣谷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招标代理比选项目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南里12号(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16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 代理协议 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选。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 1)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 3)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金额说明
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最高不超过批复金额。
公告说明
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 “我要参与”完成报名,在附件下载《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填写完整内容,并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成一个PDF发送至 457281791@qq.com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 +参选企业名称),通过报名的参选企业,待我方确认无误后,会将比选文件回复到对应邮箱。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5.报名机构需提交《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
项目内容
开展 园 博园锦绣谷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项目编号 ZJ2025BJ1015172 项目名称 园博园锦绣谷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招标代理比选项目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丰台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南里12号(北京市丰台区永定河管理所)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16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 代理协议 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资质(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选。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 1)参选人近三年(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 3)未按比选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金额说明
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取,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最高不超过批复金额。
公告说明
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 “我要参与”完成报名,在附件下载《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填写完整内容,并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成一个PDF发送至 457281791@qq.com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 +参选企业名称),通过报名的参选企业,待我方确认无误后,会将比选文件回复到对应邮箱。
有无回避情况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5.报名机构需提交《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
项目内容
开展 园 博园锦绣谷水生态环境提升改造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代理相关工作。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服务机构回避情况声明+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通用).docx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传真
联系电话 01083895049
公司名称
地址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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