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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怀柔国道111项目静音发电机租赁公告

  • 2025-12-29

项目名称: 二公司怀柔国道111项目静音发电机租赁公告

招标公司: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静音柴油发电机静音发电机租赁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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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道 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 发电机租赁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国道 111 (河防口 - 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 1 标段位于怀柔区怀北镇,设计起点为 K1+140 ,终点至 K12+290.608 ,总长度 10.18km 。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隧道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共设大桥 2602m/8 座,中桥 334.5m/6 座,涵洞 31 道(圆管涵 9 道、箱涵 22 道,含接长),隧道 131m/1 处。同步建设交安、绿化、环保、联络线等工程。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1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7 年 12 月 31 日,合同工期 1095 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询价使用设备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计量单位

计划 使用 数量

备注

1

静音柴油发电机

300千瓦

台班

270

台班单价包含油+设备

注: 1. 台班数量为 8 小时,最小核算数量为 1 小时折算为台班,小数点保留两位。 台班计算为发电时间(柴油、发电机均为投标人负责),若 现场因检查、村民阻工或者设备转运中间等产生的歇工不计租金 。

2. 投标单价为综合单价,投标人可考虑 配备人员驻场 一同记录机械台班,以招标人、投标人、劳务负责人三方确认运转数量为准。

3. 进出场费均包含在内台班单价中不另外计取,预计使用 3-4 台发电价发电,预计 使用时间为 2026 整年 ,若因为投标人设备频繁进出场、损坏等原因导致招标人工程窝工,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窝工损失。

4. 怀柔内设备使用位置:中交三公局国道 111 项目部(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八亩地新村 梦回故里),项目部位于 G111 国道一标整段线末尾,前15公里左右后3公里左右。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许可经营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垫资能力)。

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

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 21:30 时至 2026 年 1 月 1 日 21: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完成报名并 下载电子询价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 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3 日 21:30 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 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六、付款方式

( 1 )本合同无预付定金。

( 2 )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 3 ) 支付结算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 70 %,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 27% 在最终清算 6 个月后支付,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有)待业主退付后 3 个月内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 E 信通、云信等。

4.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 , 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前述款项以 √ 方式支付。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 111 (河防口 - 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 1 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中交三公局项目部

项目联系人:李昌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11844751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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