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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资本参与定向增发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 2025-12-30

项目名称: 中核资本参与定向增发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法律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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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资本参与定向增发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中核资本参与定向增发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资本参与定向增发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需对尽调对象完成的审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某公司本次定向增发项目涉及的全部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意见;

2.出具符合《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法律意见书。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需对尽调对象完成全面法律审查工作,出具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审查:核查某公司的设立、历次增资、减资、股权变更、合并、分立等历史沿革文件,确认其法人资格合法性、存续有效性;核实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核心文件的完整性及合规性;验证股权结构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2)合规经营审查:审查某公司在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等业务领域的经营资质、许可证书(如电力业务许可证、环保审批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是否齐全有效;核查业务开展是否符合《公司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排查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3)资产权属审查:核实某公司核心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等)的权属证明文件,确认资产归属清晰、无权利瑕疵;审查资产抵押、质押、出租、查封等权利负担情况,评估对本次定向增发的影响;核实重大资产交易(如收购、处置)的合规性及履行程序的完整性。

(4)重大合同审查:审阅某公司与核心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签订的重大业务合同、战略合作协议、融资合同、担保合同等;核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是否存在重大违约风险、潜在纠纷或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条款。

(5)融资与担保审查:核查某公司现有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融资业务的合规性,包括融资文件的签署、备案/核准程序是否完整;审查对外担保(包括关联担保)的决策程序、担保金额及合规性,确认是否存在未经审议程序的隐性担保;排查或有负债相关法律风险(如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

(6)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审查:界定某公司的关联方范围(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关联的企业),核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若存在,核实是否已采取合法有效的解决措施。

(7)劳动用工合规审查:核查某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或重大劳动违法违规记录;核实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8)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审查:全面排查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当前正在进行或潜在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评估案件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本次定向增发的影响;核查历史涉诉涉罚记录的整改情况及合规性。

(9)定向增发专项合规审查:审查本次定向增发的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监管要求;核实发行对象资格、认购程序的合规性;确认本次定向增发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外部审批/备案程序的完整性。

(10)法律风险提示与建议:总结某公司的法律合规状况,识别本次定向增发项目存在的重大法律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法、可行的整改建议及风险缓释措施;为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条款设置(如对赌条款、违约责任)提供法律支持,明确终止交易的法律依据。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两周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2.3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及附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财务状况: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无 。

(5)人员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拟派专项服务总负责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

拟派专项服务总负责人拥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拟派专项服务总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人员应具备法律尽调的服务经验,近三年未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7)被上级部委、军队采购网等国家相关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列入“暂停参与采购活动”或“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或违法违规的“黑名单”企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9 : 00 — 2026 年 1 月 6 日 17 : 00 。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纸质版应答文件到指定地点。并同步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递交纸质、电子版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 年 1 月 8 日 17 : 00 。

(2)纸质应答文件份数(1正1副),电子版必须同纸质版保持一致。当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吕雪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lvxue@cnsc-sh.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gyy@cnsc-sh.com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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