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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 2025-12-31

项目名称: 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brr25-hns-zb-002-102

招标公司: 北京中水国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标的物: 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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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

1.2 采购编号:brr25-hns-zb-002-102。

1.3 采购单位:北京中水国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概况:通过本次谈判确定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的成交供应商。

2.2 采购范围

(1)净水设备1套(含安装),含预处理系统、纳滤膜处理系统、消毒系统、水箱系统(原水端和净水箱均须配备在线电导率、浊度、ph、余氯检测仪)、电器控制系统及配套的管路材料及施工等。

(2)净水车间装修:提供净水车间所需的一切设备设置,含安防系统及墙面展示等。

(3)采购项目其他服务要求

1)采购人负责提供净水车间初步设计方案,供应商需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求深化设计方案、细化图纸,并免费提供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

2)采购人提供前期开户相关资料,供应商应指定专人配合采购人开展开户工作。

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办理接水、卫生许可等行政手续,并提供相关设备材料。

4)供应商应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后期售后服务方案。

5)供应商应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尾水回用方案。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设备运行费用数据(水费、电费、耗材费用等)

(4)本项目范围内的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采购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期/工期

2.3.1工期

(1)计划开工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布后15天内(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节点工期:按照采购人与北京市长安华曦府项目的约定,不得晚于其节点工期。

(3)计划完工时间:同北京市长安华曦府项目水暖安装工程施工周期保持一致,同时竣工。

注:

1)上述工期均包含法定节假日、气候季节、环境影响及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工序协调、环保管控、政府通告、相关迎检及恶劣天气等一切不利因素的影响。

2)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施工方案,确保工程在工期内完成。在该项目施工期间,所涉及的与其他标段及分包单位的穿插施工作业,投标人应按照施工方案实施,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3)投标人施工过程中若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的节点工期及进度,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退场或让其他供应商介入施工,投标人应予响应。

2.3.2交货期:本项目直饮水系统采用分批供货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批次交货,每批次货物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交货,未能及时满足供货要求而引起的采购人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4 项目地点:长安华曦府居民小区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拟供产品应具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处理设备应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卫生批件应为纳滤工艺,且批件内设备产水量应包含本项目需求的设备产水量【产水量≥0.75t/h(含)】,本项目核心产品(直饮水设备)不允许为进口产品。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6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配备应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应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其中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应持有相关专业证件上岗。

3.7供应商应具有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供应商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承担过至少1个直饮水设备供应及安装等相关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及水质检测报告等)。

3.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同一标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且在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取消其投标资格);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一点击“寻找招标项目”一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一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一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获取方式: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才能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至潜在供应商报名登记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通过详细评审推荐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6年1月9日9时30分,谈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中水国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邮编:100070

联系人:阎旭东、韩茹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chinabrr04@163.com

9.异议渠道及监督渠道信息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董帅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025查看完整信息111735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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