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通信用房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1-07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通信用房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6年通信用房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6年通信用房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JSZB-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2.2招标内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年通信用房可研设计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北京电信2026年通信用房(非IDC机房,含营业厅、自有汇聚机房以及自有楼宇内的机房等通信用房等)可研设计服务。
2.2.1 项目性质:可研设计服务。
2.2.2 项目规模:预估可研 设计费用合计 162.61万元(不含税) 。
2.2.3 实施地域:北京市。
2.2. 4 ★ 工期:( 1)设计周期:自具体项目/订单委托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完成一阶段设计。
( 2)可研编制周期:自可研委托函下达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可研报告。
2.2. 5 ★ 质量要求:依据国家、行业及北京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等编制相关文件,并对相关文件的质量负责。
2.2. 6 技术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2.2. 7 ★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名。
专业类别
实施地域
预估可研费用(不含税,万元)
预估设计费用(不含税,万元)
费用合计
(不含税,万元)
通信用房可研设计
北京市
8.13
154.48
162.61
注:以上费用为预估金额,最终以招标人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结果为准。
2.4 ★ 本项目设置报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折扣 83%,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可研部分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关于印发工程可行性研究取费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电信京网发〔 2019〕10号)等取费依据基础上报折扣;设计部分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等取费依据基础上报折扣。
3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的信息截图。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 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建筑工程)的可研业绩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8万元。
(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60万元。
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 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3.4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须配备至少 1名总负责人。总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本科毕业后8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可研设计工作经验;
②总负责人必须保证履约过程期间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且能够随时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 2)团队人员:
①本项目须至少配备5名团队人员(不包括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配备人员在北京常驻,同时能够满足通信用房装修(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机电(变配电、油机、冷机、电源、空调)、消防(消防电气、给排水、气体灭火)、安防(弱电、智能化)等专业的设计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②具有本科毕业后5年及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2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可研设计工作经验。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的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人员信息表》并清晰标明人员角色,工作经验以毕业证或学位证颁发时间为准,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颁发时间较晚的进行认定;
注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 3:项目团队成员在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角色,如出现一人担任多个角色的,则该成员不计入评审
3. 5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6)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 1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 18)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19)投标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 2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 21)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22)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23)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 2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 25)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2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2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8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 获取
5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 0 26年01月08日08时30分至 20 26年0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 . 3 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
6 . 投标文件的 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 0 26年01月28日 09 时 30 分。
6 .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保证金保函除外) 。
6 .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5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的其他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
6 .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 .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 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1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 编: 100010 邮 编: 1000 45
联 系 人: 王工 联系人: 常东旭、王一璐、史继祥、张峰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changdongxu .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 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 6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