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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6—2029年总行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1-09

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6—2029年总行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采购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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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采购代理服务 采购项目 采用 公开 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 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 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6-2029年 总行采购代理服务 。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磋商对象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 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 体 。

2.1. 6本项目 不接受代理商 。

2. 2 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 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 4 磋商对象 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 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采购人获得的相关信息 , 包括 但不限于 商业 、 市场、科技、人事 、 经营管理等 由 采购人 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 采购人 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 ( 以下简称“采购人相关信息” )。 磋商对象应 保证对 采购人相关 信息严格保密 , 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 采购人 相关 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 采购人相关信息 , 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 采购人 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 采购人 相关信息。若因 磋商对象 造成 采购人 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 磋商对象 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 采购人 造成的一切损失。

2. 5 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 5 .1磋商对象应至少具备为1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履约中的采购代理服务入围案例,要求所提供的采购代理服务入围合同应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签订,且截止 本项目 磋商公告发布日仍在服务期内的,以合同签署日期及合同中载明服务期为准。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关键页应至少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包括不限于合作对象、“服务内容”中要求的服务项目等信息)、服务起止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和邮储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行、浦发、中信、光大、华夏、民生、兴业、平安、浙商、渤海、广发、恒丰银行。

2.6服务规范书中加注(“★”)的重要条款:主要为 团队和人员 要求 、报价要求 。

2. 7 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 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 须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 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 2 获取文件

潜在磋商对象可于 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至 2026年1月18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纪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查看完整信息,psbccgts@

邮银易采技术支持:400-6158711或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 6 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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