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电气化公司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全自动滤水器和油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海外)

  • 2026-01-12

项目名称: 电气化公司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全自动滤水器和油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海外)

招标公司: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底座快速接头减速器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免费查看原文

公告标题:电气化公司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全自动滤水器和油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海外)

公告内容:

智利鲁凯威 水电站 项目全自动滤水器和油处理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利鲁凯威水电站项目 全自动滤水器和油处理设备 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 EPC 项目企业资金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鲁凯威水电站位于 智利共和国 中南部 Bío-Bío 区(第 8 区)的 比奥比奥( Río Bío-Bío ) 河上,厂址位于东经 71 º 53 ˊ 22.2 " , 南 纬 37 º 42 ˊ 55.8 " ,是 比奥比奥 河规划的第 4 级电站,其中上游第 3 级 安哥斯图娜 电站 已 建设完成。坝址距 比奥比奥大区首府康塞普西翁 ( 省城 ) 公路里程约 142km ,距 智利圣地亚哥 (首都)公路里程约 500 km ,距 塔尔卡瓦诺 (Talcahuano) (港口)公路里程约为 210 ~ 220 km 。

鲁凯威 水电站采用 坝 式开发,电站以发电为主,汛期主要担负基荷,枯期担负峰、腰荷。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 434 m 3 /s ,设计年发电量 441 GW·h ,年利用小时数为 4896 h 。电站额定水头 14.20 m ,设计引用流量 714.0 m 3 /s 。电站主要水工建筑物包括: 左岸挡水坝段、泄洪闸、厂房坝段、右岸挡水坝段等 。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90 MW ,安装 3 台 灯泡贯流式 水轮发电机组。

电站控制方式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按 “ 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 原则设计。

鲁凯威水电站主体工程已于 2024 年 08 月 01 日开工,本工程计划总工期 38 个月,首台机计划于 2027 年 03 月 31 日投产发电,后续机组按照每 2 个月一台安排,工程完工日期为 2027 年 09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

2.2.1 概述

卖方应按合同文件要求,负责完成下列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装配、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防腐、保管、包装、运输至天津或上海港(车板交货)、运输保险(国内段)、智利认证、商检和交货、工地开箱检验;提供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及保证期内的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提供工厂和现场培训;完成设计联络;提供必要的安装、试验专用工器具;提交图纸、说明书和其它资料;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见证、设备监造、出厂验收、产品中间组装的监督和验收等;并对上述产品和服务质量负责。同时,有义务为电站运营阶段持续按计划提供同质量备品备件和技术支持。

2.2.2 供货范围

(1) 6 台全自动滤水器及附件,详见表 2.2-1 ;

(2) 1 套油处理设备及附件,详见表 2.2-2 ;

(3) 1 套油系统配套的 KJ-A 型自密封不锈钢快换接头、软管及连接附件,详见表 2.2-2 ;

(4) 2 套含油污水分离设备及附件,详见表 2.2-3 ;

(5) 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必需的安装耗材和易损件等,详见表 5.2-1 和表 5.3-1 。

(6) 规定的技术服务、图纸和资料等,详见表 8.1-1 。

2.2.3 供货设备数量表

表 2.2-1 全自动滤水器及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全自动滤水器

Q ≥ 400m 3 /h

P=1.0MPa

过滤精度 2mm

6

台套

开式回路供水用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1.1

滤水器本体

1

1.2

减速器及减速电机

1

1.3

水力量测及仪表系统

1

1.4

不锈钢电动排污球阀

1

1.5

不锈钢手动检修球阀

2

1.6

控制箱

1

1.7

其它

1

表 2.2-2 油处理设备及附件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透平油系统

1.1

齿轮油泵

Q≥8m 3 /h

P=0.33MPa

吸油高度 ≥5m

2

台套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1.1.1

移动式小车

1

1.1.2

油泵

1

1.1.3

电动机

1

1.1.4

联轴器

1

1.1.5

进出口阀门

1

1.1.6

快速接头

1

1.1.7

操作盒

1

1.1.8

集油盒

1

1.1.9

自动化元件和仪表

1

1.1.10

其它

1

1. 2

齿轮油泵

Q≥ 5 m 3 /h

P=0. 60 MPa

吸油高度 ≥5m

1

台套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1. 2 .1

移动式小车

1

1. 2 .2

油泵

1

1. 2 .3

电动机

1

1. 2 .4

联轴器

1

1. 2 .5

进出口阀门

1

1. 2 .6

快速接头

1

1. 2 .7

操作盒

1

1. 2 .8

集油盒

1

1. 2 .9

自动化元件和仪表

1

1. 2 .10

其它

1

1. 3

滤芯式滤油机

Q≥3m 3 /h

P ≤ 0.3MPa

1

台套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1. 3 .1

移动式小车

1

1. 3 .2

油泵

1

1. 3 .3

电动机

1

1. 3 .4

过滤装置

1

1. 3 .5

进出口阀门

1

1. 3 .6

快速接头

1

1. 3 .7

自动化元件和仪表

1

1. 3 .8

其它

1

1. 4

透平油过滤机

Q≥3m 3 /h

P ≤0.5 MPa

1

台套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1. 4 .1

移动式小车

1

1. 4 .2

油泵

1

1. 4 .3

电动机

1

1. 4 .4

过滤装置

1

1. 4 .5

自动化元件和仪表

1

1. 4 .6

进出口阀门

1

1. 4 .7

快速接头

1

1. 4 .8

其它

1

1. 5

透平油罐

12m³

4

每个包括以下内容:

1. 5 .1

油罐本体及爬梯

1

1. 5 .2

呼吸器

1

1. 5 .3

液位变送器

1

1. 5 .4

目测液位计

1

1. 5 .5

其它附件(地脚螺栓、管路等)

1

2

绝缘油系统

2.1

齿轮油泵

Q≥5m 3 /h

P=0.33MPa

吸油高度 ≥5m

2

台套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2.1.1

移动式小车

1

2.1.2

油泵

1

2.1.3

电动机

1

2.1.4

联轴器

1

2.1.5

进出口阀门

1

2.1.6

快速接头

1

2.1.7

操作盒

1

2.1.8

集油盒

1

2.1.9

自动化元件和仪表

1

2.1.10

其它

1

2.2

滤芯式滤油机

Q≥3m 3 /h

P ≤ 0.3MPa

1

台套

每台包括以下内容:

2.2.1

移动式小车

1

2.2.2

油泵

1

2.2.3

电动机

1

2.2.4

过滤装置

1

2.2.5

进出口阀门

1

2.2.6

快速接头

1

2.2.7

自动化元件和仪表

1

2.2.8

其它

1

3

油系统配套的 KJA 型自密封不锈钢快换接头、软管及连接附件

3.1

KJA 型自密封不锈钢快换接头(阳接头)

DN50 , PN1.0MPa

50

3.2

KJA 型自密封不锈钢快换接头(阴接头)

DN50 , PN1.0MPa

10

3.3

耐油软管,每根软管的两端配有与快速活接头配套的不锈钢接头(阴接头)

DN50 , L=10m

2

3.4

耐油软管,每根软管的两端配有与快速活接头配套的不锈钢接头(阴接头)

DN50 , L=5m

2

3.5

不锈钢卡箍及连接件

DN50

50

表 2.2-3 含油污水分离设备及附件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智能集成式油水分离装置

Q=5m 3 /h

2

渗漏集水井及

主变事故油池各 1 套

每套包括以下内容:

1.1

油水分离装置

1.1.1

油水分离装置本体

1

台套

1.1.2

油污水提升泵

1

台套

1.1.3

电气控制箱( PLC )

1

1.1.4

自动化元件

1

1.1.5

设备内部阀门、管路、电缆及附件

1

1.1.6

其它(底座、快速接头等)

1

1.2

污油回收装置

1.2.1

污油罐

2m 3

1

1.2.2

油泵及电机

1

1.2.3

电气控制箱( PLC )

1

1.2.4

自动化元件

1

1.2.5

设备内部阀门、管路、电缆及附件

1

1.2.6

其它(底座、快速接头等)

1

2.3 供货界面

(1) 卖方供货至设备基础板、垫板、减震装置、锚固螺拴、基础螺栓、螺母、垫圈等。

(2) 合同设备内部的各种连接管道、阀门、快速接头、法兰、电缆等附件由卖方提供,卖方应供货至设备对外连接的快速接头或第一对进、出口法兰连接处。卖方应提供所有进、出口的配对法兰和连接用的密封、螺栓、螺母等全部连接件(按设计数量的 110% 供货)。

(3) 如无特殊说明,合同设备的控制箱、内部电缆及附件均由卖方提供。合同设备与其他卖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由买方提供。

(4) 卖方应提供合同设备自身保护和控制所需的全套自动化元件及配套的安装附件(不锈钢材质)。

(5) 卖方应提供从布置在集水井内的污水抽取设备(水上浮筒、软管、吸油泵、吸水潜污泵)起至污水合格排放出水口及污油回收装置止的所有含油污水分离设备。

(6) 本文件未提及,但确属设备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任何部件(元件、装置)也属卖方供货范围。

2.4 协调

卖方应积极配合设计单位与其他设备卖方、安装承包商就图纸、连接部位结构形式和尺寸、通信接口等必需的资料进行协调,承担与分包商的全部协调责任及与其他相关方的配合责任,以保证正确地完成所有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指导和交接验收等工作。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与其他设备的接口和软件,卖方不得拒绝,并不得增加费用。

卖方负责的与其他卖方的协调工作如下(不限于此):

(1) 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卖方应与设计单位协调设备总体设计、布置及接口、用电负荷等资料。

(2) 与辅助和公用设备控制系统卖方的协调

卖方应向辅助和公用设备控制系统卖方提供用于监控的 I/O 量、通信接口、通信规约、控制流程等方面的图纸和资料。

(3) 卖方与分包商的协调

卖方应负责与其分包商协调产品的接口、质量及供货进度。

(4) 与安装承包人的协调

卖方在安装现场与安装承包人协调设备的设备安装质量、安装方法、设备缺陷处理、现场试验等。当发生矛盾时,由买方进行协调,以确保合同设备按期完成安装调试,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2. 5 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 1 )合同设备正常交货地点: 上海港、天津港 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仓库。交货港口或口岸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商定,卖方不得以此为由调整合同价格。

( 2 )急用件的空运交货地点: 空运至马塔维里 机场转运至项目工地。

( 3 )合同设备交货方式:买方指定仓库: 车板交货 。

2.6 交货计划

本招标设备的交货时间及批次按下表执行,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买方有权作出调整。设备暂定 一批 交货,具体如下:

表 2.6-1 滤水器及油系统的交货批次和交货日期表

批次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1

全自动滤水器和油处理设备

1

2026 年 12 月(暂定)

注: 1 )规定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随 供货进度合理安排 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业绩要求: 近 4 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具有 3 个及以上国内外(至少 1 项国外业绩)水电工程的滤水器及油系统业绩,业绩数量以单个合同计;

要求以上业绩成功投运 1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设备规格参数等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 1 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 3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 3 年(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较大产品质量问题;

( 4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 3 年无连续 2 年亏损( 2022 年至 2024 年);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 5 )其他要求: 应具备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制造加工、工艺水平、试验和检验等能力;投标人应具有经验丰富且足够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组装、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设置招标限价

滤水器及油系统, 最高限价人民币: 115 万元 (含税)

超过最高限价予以废标。

3.5 出口管制合规

【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 / 软件 / 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 / 软件 / 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 6 年 01 月 12 日 19 时整至 202 6 年 01 月 17 日 19 时整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 ),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01 月 27 日 19 时整 。

5.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中交招采网”(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1 ) ☑要求递交, 金额为 人民币 2 万元 。

10. 合同主要条款

10.1 支付条款:

(1) 合同第一笔进度款为实际交货设备价格的 30% 。卖方接到买方备货通知后完成全部备货,且按甲方要求提供设备相关投料证明等计量资料,将合同设备或部件制造完成并发运至国内买方指定港口交货后,双方结算后 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 卖方提交支付申请 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的 60 天 内 ,或每批实际交货设备交货满 90 天(两者以先到为准) ,向卖方支付第 一 笔进度款 :

① 买方或买方监造签署的合同设备出厂证明文件;

② 国内港口货物验收凭证;

③ 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合同设备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买方要求时间及内容开具并满足出口退税要求)。

(2) 合同第二笔进度款为实际交货设备价格的 30% 。 待合同设备运抵工地,经开箱交接验收合格,买方签发 “ 开箱验收证明 ” 或 该批设备 交货后 6 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双方结算后且卖方提交支付申请 后 的 2 个月 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 二 笔进度款。

(3) 合同第三笔进度款为实际交货设备价格的 20% 。合同设备在工地现场安装完成,经双方确认安装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标准,双方结算后且卖方提交支付申请,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的 60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三笔进度款。

(4) 合同第四笔进度款为实际交货设备价格的 17% 。待合同设备完成现场调试,买方签发 “初步验收证书”,双方结算后且卖方提交支付申请,经买方审核无误后的 60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第四笔进度款。

(5) 合同设备进入质量保证期后,买方向卖方退还履约保函,卖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交见索即付型质量保函,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3%,保函有效期至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无质量争议之日止。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 1 ) ☑要求递交,递交形式为 银行保函, 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11.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一公局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举报邮箱: xf_dqhgs@cfhec.com

12.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 “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 支付流程

(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 其他

无 。

附件:采购清单.xlsx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