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关于2026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的比选
- 2026-01-15
项目名称: 石景山区关于2026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的比选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5592
招标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5592
项目名称 2026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0.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B座)9层901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11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 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5. 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以法人身份或任一分支机构身份参加响应,以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 我要参与 ”完成报名,附件下载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内容,并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成一个PDF发送至3069322698@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确认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 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 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 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 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择优选择选取专业能力突出、资质优良的服务单位负责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工作。
项目编号 ZJ2026BJ1015592 项目名称 2026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所需服务 其他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项目所在辖区 石景山区
项目业主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40.000000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2号(CRD银座B座)9层901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11时00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资质(资格)要求
1. 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 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5. 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以法人身份或任一分支机构身份参加响应,以法人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响应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 我要参与 ”完成报名,附件下载填写《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内容,并将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扫描件成一个PDF发送至3069322698@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确认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
有无回避情况
1. 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 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3. 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 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择优选择选取专业能力突出、资质优良的服务单位负责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工作。
* 项目附件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 垂询方式
联系人 胡工
传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司名称
地址 石景山区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胡工 传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公司名称
地址 石景山区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