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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村南土地一,二,三方地24.86亩农地出租

  • 2026-01-16

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村南土地一,二,三方地24.86亩农地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8310

招标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

采购标的物: 土地农地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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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村南土地一、二、三方地24.86亩农地出租

发布时间:2026-01-16 00:05 信息来源: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8310

项目编码

2025-CP/01-0042

挂牌金额

559,35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1-16

截止日期

2026-01-22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村南土地一、二、三方地24.86亩农地出租

项目编码

2025-CP/01-0042

坐落(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村南土地一、二、三方地

土地用途

耕地

# 地块 - 1

地块名称

3.8亩

地块编号

东至

现诚远租赁一方地地块

南至

二方地北侧现状路

西至

现诚远租赁一方地地块

北至

京密引水渠绿化带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 地块 - 2

地块名称

3.12亩

地块编号

东至

现诚远租赁二方地地块

南至

现诚远租赁二方地地块

西至

现诚远租赁

北至

二方地北侧现状路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 地块 - 3

地块名称

17.94

地块编号

东至

现诚远租赁三方地地块

南至

三方地南侧现状路

西至

现诚远租赁三方地地块

北至

二方地北侧现状路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面积(亩)

地上物情况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半壁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承包方式

承包方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承包期限(起始日)

承包期限(终止日)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5年

拟出让用途

种植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是否属再次出让

是否原承包人 原出租人同意

前次出让方式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1-16

截止日期

2026-01-22

挂牌总金额(元)

559,350.00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10,00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交纳方式

电汇

处置方法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处置方法说明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其他

北京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开户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查看完整信息19183

行号:402100001192

备注:按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对北京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规范监管。北京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由北京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北京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559,350.00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不低于1500元/亩/年,按年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自然人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并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租赁用途:种植;

2、土地现状:水浇地、农村道路;分区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战略留白地;

3、目前场地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租赁起始日期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6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场院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及临时使用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4、整体出租,不单租,具体签订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5、规划实施后,基本农田的使用必须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要求,杜绝基本农田“非粮化”“非农化”。

6、本地块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权利人有变动的,出租合同终止,如无变动将继续履行出租期限。

7、租赁期限功15年,2025年4月28日起至2040年4月28日止。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万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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