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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高中跨学科主题学习项目比选公告(第2次)

  • 2026-01-18

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高中跨学科主题学习项目比选公告(第2次)

招标公司: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采购标的物: 高中跨学科主题学习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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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5年9月28日于学校官网进行比选公告,至报名截止日,有效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无效参选),同时因对线路和时间进行了略微调整,现进行第2轮公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二、项目名称: 高中跨学科主题学习 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方案:北京出发,包含杭州( 浙大,京杭大运河博物馆必去 )、绍兴( 鲁迅故居、兰亭2个地方 )、嘉兴( 只去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 )

预计学生人数80人,教师人数10人,四天三晚;

时间暂定为11月中旬之后,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住宿:要求4星级以上(含4星级)的酒店

用餐:用餐饭店需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行人员有健康证,后厨就餐区卫生达标,食材需正规采购,可追溯,菜品按规留样48小时。消防合格,至少容纳200人就餐。大众点评得分至少4分以上。

四、项目预算金额: 500000以内

五、资质要求:

1.应为依法注册的公司,成立至今不低于4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2.具备丰富的研学活动承办经验,可提供近 3 年内相关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4.在同行业有较高知名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5.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踏勘: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10月17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需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参加报名时参选单位需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携带六.2条中列示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踏勘:参选单位自行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 查看完整信息

七、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及日期并加盖公章)。

2.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加盖公章)。

3.技术部分:①项目实施团队配置;②项目方案;③项目进度、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4.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5.附相关业绩明细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

6. 参选单位按“1至5” 编制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7.响应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8.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八、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8:30-9:00;

2.比选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9:30;

3.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九、比选评选

1.学校成立比选小组;

2.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核查且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具体详见《比选评分表》(附件3);

3.学校将在确定比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十、比选纪律

出现下列情况参选单位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参选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

3.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其它

凡对本次比选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邮件或电话的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地址:414728396@qq.com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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