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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2025-2026学年高年级班车带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2次)

  • 2026-01-18

项目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2025-2026学年高年级班车带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第2次)

招标公司: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采购标的物: 班车带车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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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于2025年11月18日于学校官网进行比选公告,至报名截止日,有效参选单位不足三家(未通过资格审查属于无效参选),现进行第2轮公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比选。

一、比选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二、项目名称: 高年级班车带车服务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本项目旨在为乘坐高年级班车学生提供带车服务,服务期限为2025年12月8日-2026年8月31日,需要提供四名长期走读线路带车老师(服务线路为:绿色家园线、天通苑东1号线、天通苑东2号线、北苑线),费用根据实际出勤人数结算,另需临时带车老师(服务路线为所有中学走读线路和所有寄宿线路),费用根据临时带车需求,按次结算。带车老师需要每天提前到达发车点(上学的始发站和放学的始发站)等候学生上车,服务内容包括照看学生上下车及乘坐校车服务标准流程、学生沟通、家长沟通、信息发布和收集、学生管理、各种服务技能等。因此需要聘用带车老师,带车老师需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具体要求:

1、无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3、能正确使用车辆备品,掌握校车逃生应急技能;

4、掌握校车行业知识,学习国务院颁发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颁发的《北京市校车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包括且不限于政策、法规、行业特点等。

四、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以内

五、资质要求:

1.应为依法注册的公司,成立至今不低于3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报名、踏勘: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日-2025年12月3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需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参加报名时参选单位需填写《比选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携带六.2条中列示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踏勘:参选单位自行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七、响应文件编制、装订及密封

1.响应文件封面(注明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及日期并加盖公章)。

2.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

3.服务部分:服务的种类、范围、标准等。

4.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③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以下三项: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⑤参选单位近三年(至比选日)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重大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自拟);⑥资质文件(如本公告资质要求处有明确要求,则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5.附相关业绩明细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或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

6. 参选单位按“1至5” 编制顺序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7.响应文件需提供一正三副,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

8.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文件袋并用封条密封,在封条与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比选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及日期等信息并粘贴在密封袋上。

八、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2:30-13:30;

2.比选时间:2025年12月4日下午14:00;

3.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九、比选评选

1.学校成立比选小组;

2.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比选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核查且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候选人。具体详见《比选评分表》(附件3);

3.学校将在确定比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十、比选纪律

出现下列情况参选单位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2.参选单位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

3.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其它

凡对本次比选事宜提出询问的,请以邮件或电话的的形式与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地址: yataijiaoyuchu@163.com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比选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比选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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