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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平房路东侧京城梨园东北5080.47平方米房屋及0.92亩院落出租

  • 2026-01-20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平房路东侧京城梨园东北5080.47平方米房屋及0.92亩院落出租

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758

采购标的物: 院落出租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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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758

项目编码

2025-CY/04-1288

挂牌金额

4,586,950.58元

挂牌日期

2026-01-20

截止日期

2026-01-26

#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

项目编码

2025-CY/04-1288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5080.47

房屋使用现状

闲置

房屋用途

细分类别

生产厂房

附属设施

无。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北京隆华商贸有限公司平房路东侧400米平房村东口房屋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1年

拟出让用途

环境卫生服务

拟出让方式

出租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

2026-01-20

截止日期

2026-01-26

挂牌总金额(元)

4,586,950.58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0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4,586,950.58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5080.47平方米,院落面积0.92亩。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44元/平方米/日(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院落租金为人民币6.77万元/亩/年,无递增;租金年付,上付款。

2.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拆迁补偿。

3.租赁期间,受让方实际使用产生的电、通讯、消防等费用,由受让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收费标准自行承担,物业费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缴纳,本租金不包含上述费用。

4.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5.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实际签署的成交合同的约定为准,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并且业务范围内包含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标的项目业态为环境卫生服务;出租用途为环境卫生服务。

2.该标的土地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用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在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已纳入棚改。

3.项目四至为:东至一处空地;西至无名道路;南至一处空院;北至平房村空地。

4.受让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5.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租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武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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