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专利代理服务(2026-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02标包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1-21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专利代理服务(2026-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02标包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资格预审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专利代理服务、查新检索服务、国内专利及国际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北京 北京
${L-项目名称+标段(包)名称}${采购方式术语}
中国电信专利代理服务(2026-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 02标包 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专利代理服务(2026-2028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I查看完整信息1617001005。
2.2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2026年至2028年所需的国内专利及国际专利申请代理服务、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国内及国际专利维持代理服务。
2.3 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4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预估数量(件)
1
02标包 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
本标包面向招标人国内专利申请需求,针对技术方案为招标人提供专利申请前的查新检索服务。
22,680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5 服务要求:详见上述2.4条。
2.6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分别为:01标包 国内专利及国际专利申请代理服务、02标包 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03标包 国内及国际专利维持代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poam/txnqueryAgencyOrg.do)查询状态须为正常,无“经营异常名录公示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信息”记录。
3.1.4 申请人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须未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惩戒(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col/col62/index.html)搜索“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申请人未受到专利代理惩戒)。
3.1.5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3.1.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 项目团队要求
申请人须为招标人提供稳定专业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至少包含1名符合要求的专利流程管理人员和15名符合要求的项目成员。其中:
(1)专利流程管理人员要求:具有2年(含)以上专利流程管理经验。
(2)项目成员要求:具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位),且项目成员中至少10人具备专利代理经验。
(3)其中相关专业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0701数学类、0702物理学类、0801力学类、0802机械类、0803仪器类、0807电子信息类、0808自动化类、0809计算机类。
(4)专利流程管理人员证明文件为身份证、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专利流程管理经验说明。
(5) 项目成员证明文件为身份证、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学位证书、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具备专利代理经验的项目成员需提供,其他人员可不提供)。
(6)专利流程管理人员和项目成员须均未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惩戒(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搜索“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人员未受到专利代理惩戒)。
3.1.8项目经验要求:
申请人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2023-2025年专利代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专利申请前的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标包”中标且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正常进行相关服务;或
(2)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出前一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注:专利查新检索代理服务指合同或框架协议中至少包括专利检索(或专利查新)等关键内容。合同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如合同或框架协议中未体现上述关键内容,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6年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9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 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邮 编:
100033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杨波
联 系 人:
贺圣琪、王嘉琪、刘婧、宗楠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eshengqi.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1日
1